0364 见识非凡的侍女(第二更)

即便谢靖和王献之的身份特殊,也够不上让文易亲自去迎接的,或者说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在身份上没有谁有这个资格。

甚至朝廷都没有派专人来迎接,还是谢道韫以私人的身份派了一个使者来码头来接他们。

一路到达梦启城,四人忍不住为看到的一切感到惊讶。

梦启城的城墙只有四米高,别说和建康比,随便一座稍微大点的城市都比它高大。

原因很简单,唐国的城墙大多都是为了防盗等违法分子,而不是为了防叛乱,城墙没必要修的太高。

真正让他们惊讶的是这里的繁华和安宁,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这种发自内心的悠闲喜悦,就算是建康都少见。

还有就是大街上被木栅栏分成了好几个部分。

迎接他们的侍女说道:“城内的道路分为主干道和枝干路……这条是主干道,用栏杆隔开。”

“最外围的是人行道,中间是车马道……车马必须靠右行驶,若逆行出了事情要负全部责任。”

“枝干路没有栏杆,只用白线标注方便行人,但若非必要车马必须走在白线右侧。”

谢靖问道:“如果行人逆行和车马相撞呢?”

侍女回道:“车马负主要责任。”

谢靖道:“为何?这样对车马岂不是太过不公,难道是为了保护弱者?”

侍女摇头道:“因为车马本身就比普通行人更具危险性,行人就算违法交通规则最多也就是把人碰倒擦伤,车马出事故后果更加严重。”

“车马的主人既然享受了它带来的便利,就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在行驶的时候有义务提高警惕观察路人,尽可能的避免交通事故。”

见这个侍女说的头头是道,谢靖的兴趣被勾了起来,故意问道:“说来说去不还是同情弱者吗?”

侍女认真的道:“享受更多的权力就要尽更多的义务,这就是唐国的规矩,且这么做也是为了杜绝有人故意纵马杀人。”

“大王说过,永远不要高估肉食者的道德水平。如果车马撞死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就会有人借机滥杀。”

“那么本来是为了规范交通方便行人的良法,就会变成助纣为虐的恶法。制定律法不能只考虑它带来的好处,更要考虑它带来的坏处。”

虽然肉食者鄙这样的话让谢靖他们很不自在,但也不禁为这个侍女的见识感到惊讶。

如果说最开始只是对律法的简单解释的话,后面就涉及到立法的思想了。

这真的是个侍女吗?就算士族女也没有几个能有这份见识的。

王献之忍不住问道:“姑娘见识不凡,想来不是普通仆人,当是书香门第之家出身吧。”

侍女羞赧道:“王郎君说笑了,我家中世代务农,七年前还是青州一农户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幸运来到唐国,又承大王恩德过上了现在的日子……”

王献之更惊讶,道:“那姑娘的学问是从何而来?”

侍女道:“唐国学堂遍布每一个村落……不分男女皆要入学,否则会提高该家一成赋税……”

“我先是在蒙学读四年书,又在初中读了两年……所知皆是在学院所学。”

说到这里她叹息的道:“只可惜我学识不够未能考上大学……只能报考王宫文书,还好这次运气好被录取了。”

王献之和谢靖面面相觑,他们知道唐国有书院,可没想到居然连这些东西都教。那她所谓的大学,教的又该是何等深奥的知识?

郗道茂关注的却是另外一点,道:“这位妹妹,你说你是考入王宫的文书?是官身吗?”

那侍女想了想道:“算是半官半吏,宫中侍者皆是如此。”

“等到二十岁大部分都要离宫,只有极少数优秀者能继续留在宫中……到那时才是真正的官身。”

谢靖问道:“就不怕泄露宫中机密吗?”

侍女道:“大王曾经说过,王宫乃天下中心根本就没有秘密,所谓保密也只是掩耳盗铃罢了。既如此,还不如敞开了大门任由大家评说。”

谢靖明显不认同,道:“军国大事呢,难道也任由大家打探?”

侍女反而很奇怪,道:“宫中只有王族私事,哪有什么军国大事?”

“大王和娘娘从不在宫中处理政务,都是在光明殿和光华殿处理。机要文件也保存在专门的大殿,不会带入后宫。”

“一般的文书只是帮后宫处理生活中的事情,只有经过考核转为正式官身才能去前殿接触到军国机要。”

“且王宫的侍者挑选很严格,也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如果泄露宫中机密被查到后果很严重。”

谢靖忍不住吐槽道:“那你现在说这么多不是泄露机密吗?”

侍女更不解了,道:“这些东西唐国人尽皆知呀,报考王宫文书的时候有要求的。”

谢靖顿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王献之也陷入了沉思。

见他们不说话了,郗道茂才小声的问道:“唐国女子也能为官吗?”

侍女点点头道:“可以呀,水院长就是国子司业,是国子监的次官。”

“不过女子为官大多只能去国子监和卫医监,听说博物院也招女官,别的部门就不行了。”

郗道茂面露向往之色,谁又不想一展才华呢。不过看了丈夫一眼,她又把这个想法埋藏在了心底。

侍女先是把他们带到了两处相邻的宅院,道:“这是娘娘送于两位郎君的住宅……”

王献之心中感激面向王宫方向道谢,谢靖则觉得理所应当。

宅院不算大胜在精致,宅内各有四名年轻貌美的婢女。

侍女提醒道:“这是倭奴婢,这是她们的仆从契约……望两位郎君善待她们。”

谢靖本来还没当回事儿,看了一眼契约才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上面规定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最重要的两条是:一按月发工资,不发工资则视为违约,契约作废。

二契约期限为五年,也就是说五年后她们就是自由身。

侍女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唐国没有奴籍,仆从皆是雇佣合同,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年。”

“但唐国人人皆有耕地,很少有人愿意为奴为婢,大多数婢女都是倭奴婢、吕宋婢和扶南婢。”

“她们的契约统一固定为五年,五年后就放还自由成为唐人……”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