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同源县,云洛川便马不停蹄地开始选起了厂址。
凌云志知道他快要做爹了,想忙完同源县的事,早点儿回去陪妻儿,十分替他高兴,也跟着忙前忙后,尽快将这事儿办了。
云长风想去山里采蘑菇,凌云志也安排了人带他去采。
吃上了刚采的新鲜蘑菇,云长风觉得这刚采摘的蘑菇,味道比在江州吃到的鲜蘑还要更加的鲜美。
而且这采蘑菇会上瘾,采了一次后,云长风每天就都想去,而且自己采的蘑菇吃着也格外的有成就感。
云洛川没空采蘑菇,忙着选建厂的地址。
最终,将这地址选在了离县城两里路的馒头山脚下。
馒头山顾名思义就是这山长得像馒头,这山上还有个泉眼,源源不断的有泉水从山上往下流,可以满足厂房的用水。
兔肉加工厂和皮毛加工厂,就挨着建,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中间隔着百丈远。
这块地,以及整个馒头山,云洛川都出钱买了下来。
这地址选好了,便是找工人建厂房了。
第二天,衙门就发出了告示,要找经验丰富的建筑工人,给县主建厂房,技术工一天一百文,杂工一天五十。
这告示一发出来,整个同源县的沸腾了,在他们同源县找个一个月两百文的活计都难,何况是这一天一百文的。
没有技术做不成那技术工,能被选上杂工也好哇。
一天五十文,干上一个月不休息,也能有一两多银子呢。
不过两日的功夫,这人就招齐了,这技术工和杂工足足招了一百人。
除此之外,云洛川还在凌云志的帮助下,请了两个看得懂图纸的老行家做工头。
看到县主真来同源县建厂房了,那些养兔子的人家,都像吃了定心丸一般,把心放在了肚子里,养起兔子来也更用心了。
就盼着这肚子快快长大,多多下崽,好多多的卖钱。
工人招好了,选了一个吉日,便开始动工了。
这建厂房要用的青砖,云洛川刚到同源县的时候,就已经联系砖窑开始烧制了。
动工那天凌云志也去了,他看着干得如火如荼的工人们,感叹地冲云洛川道:“云兄,明年的同源县一定会大变样。”
后者点了点头,“我后日便回江州。”
“会不会太快了?”凌云志眼角抽了抽,他来同源县不过才七日,这厂房刚开始动工呢,他就要回去了。
先前他来时说想要把事儿办完快些回去,凌云志想得怎么也得在同源县待上半个月才能回江州,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要走了。
“快吗?”云洛川看着他问,“我还觉得太慢了。”
“凌兄啊!”云洛川拍了拍凌云志的肩膀,“你还没有成亲,也没有心上人,是体会不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相思之苦的。你觉得太快了,我还觉得后日回去太慢了呢!”
若是可以,他是想今天就直接回去的。
与怡儿分开这么多天了,也不知道她在家里怎么样了,肯定也跟他一样,每天晚上想她想得睡不着吧。
凌云志被他拍得肩膀一矮,被好友秀了一脸。
云洛川又道:“等凌兄你也有了心上人,就明白了。”
凌云志笑了笑没说话,说实话,他也想像云兄一样,能遇一知心人,与她相互扶持,相守一生的。
看过云兄和县主,他总觉得这样的生活一定会很温馨,很幸福。
两日后,云洛川到底是没有回成江州。
因为工人挖地基的时候,挖到了一块比磨盘还要大的石头,那石头有的地方还冒着绿,懂行的工人瞧了,说这是一块玉石,这里头的玉怕是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