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守财奴死,七杀圣谕

第311章 守财奴死,七杀圣谕

此番张献忠率军攻破成都之后,并未如之前那般对攻破城池中的明廷官吏进行无差别地随意屠戮,反而是给了他们两个选择,要么降,要么死!

面对生死抉择,那些平日里自夸精忠报国的文臣武将,却没有几个人真正选择宁死不屈,纷纷向张献忠屈膝投降。不过明廷内还是有几个硬骨头的,如四川巡抚龙文光、巡按御史刘之渤、按察副使张继孟等人就坚决不降。

面对着这等忠贞之士,张献忠虽然心生敬佩,可是为了大局着想,随即便让手下亲兵给了他们一个痛快,接着将他们安葬在成都城旁的一处风景甚美的青山之中。

在掌控了成都的城防角楼,收服了成都城内的文武百官后,张献忠在命人不准肆意劫掠百姓后,就率着亲兵前往当地藩王,也就是那蜀王朱至澍(shu)的府邸之中。

朱至澍此人可以说是一个守财奴,他们这一脉世袭蜀王,经过十几代的积累,在成都这片膏腴之地,通过土地兼并,积累的财富已达到一个惊人的数字。在民间流传的“大明富豪榜”中,他遥遥领先位居首位,可以说是富可敌国。

可是就是这样富有的藩王,在此次张献忠入蜀的过程中,却是一点有效的抵抗都没做。当地官员刘之勃建议他募兵自守,但他不舍得花钱,所以立即拒绝了刘之勃的请求。

之后在张献忠攻陷重庆府,兵锋直指成都之际,城中官员纷纷建议由蜀王拿出钱财,犒赏军民,加固城防,而朱至澍却是一口回绝,甚至还耍起了无赖,向在座的众人哭穷道:

“孤库中钱粮有限,仅能供府中之人日用,没有其他的闲置财物。不过如今局势危急,孤所居住的承运殿可以忍痛割让,诸位就将它拆了去变卖充饷吧!”

这等敷衍地回复不出意外让众人心中一阵mmp,甚至有数人当即站起身来,面露怒色拂袖而去,在临走之时回怼道:

“殿下,您的承运殿价格昂贵,如今无人买得起,估计只有那匪首张献忠有这钱财吧,日后您可以当面卖给他!”

面对着众人的鄙夷,那蜀王朱至澍却是不屑一顾,在他的眼中唯有财物才是里子,那些面子之类的根本无用。

不过此时张献忠攻势甚猛,若是搞不好成都也会沦陷。在宴会结束后,他就准备拖家带口逃跑到云南去。可是局势混乱,他的家产至少有数十箱金银之多,面对着眼中露出贪婪神色的成都守军,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南逃。

待到成都城失陷之时,蜀王朱至澍才发现他拥有的财物再多也是于事无补,张屠夫的杀名可止蜀中小儿夜啼,若是让他攻入府内,自己还不是得被他活剐了啊!

在惊恐之下,稍作纠结之后,朱至澍就与妃嫔、宫女等人投井自杀。待到张献忠率军来到了王府之前,竟然发现府内已经乱成一片,剩下的宗室、下人都在抢掠财物。

早就听说了蜀王之富,看着那些下人抢掠的包裹内露出一条条珍珠项链,玛瑙玉石,张献忠瞬间就红了眼,当即命人将那些人全数斩杀,好好搜索下这蜀王府的财富。

这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在初步估算下,这些财物价值的白银就价值数千万两,这还没算上成都内被蜀王兼并的大片土地呢!

有了这笔巨富后,张献忠心态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古人常言:得民心者得天下!

无论是一代英杰,还是乱世枭雄,在有了一片稳固地盘后,民心这东西就不能搞的太低,否则将无人主动参军,无人积极耕种,地盘也会不再发展,届时又如何吞并天下呢!

可是之前他说是义军,其实就是一支流寇,被明军撵到东撵到西,根本没有一片稳固的地盘。这样的话,民心就没啥大作用了,还不如放任手下劫掠百姓来提升士气,获取养活手下兄弟的那带有血腥的原始积累了。

不过如今已经打下了成都,拥有了蜀王的遗产,若是继续放任手下劫掠百姓,那么蜀地之民必反。

经过一番思虑后,张献忠遂吩咐手下人去雕刻两块巨大的石碑,在次日登基之时在众人的面前将它们亲自揭幕:

“弟兄们,如今朕建国大西,日后逐鹿中原,一统天下,诸位也将是我大西的开国功臣。

以前大家的一些行为都是因为没有军饷,所以即使再过分,朕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眼下这片土地已经是我们的地盘了,对于治下的百姓,可不能像以前那般了,因此朕才特地制定了相关法律,刻在这两块石碑之上。”

张献忠话音一落,底下的将领就开始交头接耳起来。

他们都是出身草莽,靠着一路劫掠,在刀尖上舔血,才有了如今的地位。若是不能劫掠,那么就好似断了他们的财路,别说他们不同意,那些手下的弟兄怕也会不同意。

眼见局势越乱越乱,张献忠不再拖延,当即命人搬上几口大箱子,对着众人笑声言道:

“诸位弟兄不要慌张,朕不让你们欺凌百姓,只是为了我大西蓬勃发展,并不是断了诸位的财路。

今后凡我大西军兵,该有的饷银朕一分钱也不会少你们的,此外还有额外赏赐。今日是朕荣登大宝的大喜日子,朕早就准备了大量金银,弟兄们也能用钱来好好享受享受。”

随着底下群臣分到了大量金银后,那些嘈杂声渐渐地都消失了。眼见局势稳定,考虑到众人皆是不识字的大老粗,张献忠遂让一名投降的明廷文官宣读石碑上的内容:

“众位将军,陛下立了两块石碑。

第一块为七杀碑文,但凡触犯以下禁令的兵将,无论官职多高,都将被处于死刑:

一,欺压百姓者,杀!

二,恃强买卖者,杀!

三,劫掠财物者,杀!

四,毁坏房屋者,杀!

五,逼淫妇女者,杀!

六,杀良冒功者,杀!

七,惑乱人心者,杀!

第二块为圣谕碑文:

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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