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又被薛雁训了一顿。
杜思秋以前做专栏那一块工作的时候,也兼顾连载长篇小说。
自实习进来开始写,至今才9万字多一些。偶尔写不出文字的时候就申请跟别的写手换期刊登。
这本来是绝对不允许的,好在深几许有月中和月末两版,加上她死皮赖脸地向薛雁撒泼求情,才偶尔容她放肆。
月中交不出的,月末一定能补上。
可是这一个月,她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稿子一拖再拖,拖得薛雁忍无可忍了:“你说你整天抱怨杨立有拖延症,自己又干了些什么,敢情跟他待久了被传染了?”
她故作认真地思考一下:“主编说得也不是没道理。”
“瞎扯淡。”
“真的真的,要不您还是让我去做专栏吧。”
“你当我老糊涂了是吧。你这家伙早从实习期结束魂儿就不见了,做什么都不上心。”她坐在转椅上转个大圈:“再这么下去,迟早让你滚蛋。”
她总说有一天要让她滚蛋,要她收拾包袱走人。一直这么说。不知为什么,一直没兑现。
杜思秋低下头,作诚恳悔改状。
薛雁看着她:“说说看,怎么就写不出来了?”
“不知道,没灵感吧。”心里另一个声音在说:怎么会不知道。心里头杂念太多,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结局。挨到中途就撑不下去了。如果结局跟她和何又冬一样,能不了了之就好了。
最初的时候,写了不到五万字就想搁笔了,这是她第一次创作长篇小说,码字的过程是相当痛苦的。
故事中人物与生活斗争,现实中自己与自己斗争。写完一期,立刻登录深几许的论坛,关注读者对她作品的评论,有时候批评还好,更多的时候是找不到任何评价。
这种无底洞般不确定的感觉,令她多次怅然若失,甚至无法继续创作。
坦白跟杨立提起这件事,他在电话那头笑,云淡风轻事不关己的样子,一直笑得杜思秋耳根发烫,险些翻脸。
“傻逼,怕什么。”他正色道:“你写得可以。”他的意思是他早就看过她写的文字,一个小女生写的爱情故事。
“可是无人问津。”
“你的文笔挺好,试图要表达的思想也不错。”
“挺好,不错?都是很勉强的夸赞诶。所以呢,缺陷在哪里?”
“不足之处是过分经营文字,过分修饰,试图要表达的东西很容易被掩盖掉。你创作的侧重点不对,读者就很可能在里面迷路。”
她暗暗吐舌头,实在不得不佩服他的观察力。她读大二的时候看过一阵子的红楼梦,自己过分修饰文字的习惯就是深受了曹老先生的影响。
当然,人家用得恰到火候,出来的是千古名作,她偷师不成,出来的就成了拙劣的矫情派。
她说:“谢谢。对了,你的稿子写好没,记得早点发给我。”
那边又开始装聋:“哈哈,有空再见面详谈。”
后来杜思秋主动跟薛雁保证:下月初一定交稿,决不食言。
薛雁说:“这就对了。你就专心写吧,别想些有的没的。要知道,过得了我薛雁法眼的作品,都不会太差。”
能看穿她这点小心思的人,大概就只有薛雁和杨立了。
她一直是有这样一个念头的:假如有一天把她自己身边的人全都写进故事里,会不会更有意义。那样,至少结局可以由她自己来决定。
中午的时候,冯雪打电话过来,邀请她一起吃饭。
杜思秋听冯雪说要请客,立刻调侃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啊,快从实招来,是不是有事求我?”
“臭丫头,对你坏你呼天抢地,对你好点吧,你又疑神疑鬼。够欠抽啊你。到底出不出来!”冯雪不耐烦地吼道。
“来来来,有得蹭吃蹭喝,当然来啦。在哪儿见面?”杜思秋笑嘻嘻地说。
“你公司对面,红辣椒吧。省得你奔波。”
十来分钟的时间,杜思秋便闪电般地出现在她面前。冯雪比她还先到,率先点了杜思秋爱吃的红烧石斑和芝士糕点,同时还有几道可口的小菜和两杯甜品。
两人坐下详谈,不多久才知道,原来冯雪又升职了。距离她上一次转正,中间才相隔了那么短的时间,她居然又升职了!
杜思秋心酸地摇摇头:“首先姐要恭喜你工资又见涨了,其次,允许姐先哭一会儿,呜,你都过7k了,我还在5k之内挣扎。想想都愤怒!”
“好啦好啦,以后有本宫养你嘛,怕什么,再说你后面还有一个何又冬呢。”冯雪被她逗笑了。
“不不不,靠男人养活可不是我的作风。”杜思秋白她一眼。
“哟,蛮有骨气嘛。”
杜思秋闻言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自己阴阴活得尚且不够丰盛,何以这般有胆量,大言不惭地讲自己不要靠男人养活呢。
是吧,她应该是从小到大见着自己妈妈因为经济不够独立(虽然她对这个家庭的贡献是不可忽略的)而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她的潜意识里已经十分抗拒这种生活态度。
真的,假如你不够独立,总有一天,你会在你爱的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从另一个层面讲,她所认为的自己活得尚且不够丰盛,然而生活的丰盛要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才是最合理的呢,这是很难下定义的。显然杜思秋的丰盛是以个人的工薪作为标准的。但是这不该是一个人活在世上的惟一追求。
昨晚看过一本香港文学作品,记得其中一个普通的小片段是这样写的:“生活的丰盛在于,假如我感到喜悦只是因为你对我说,我挣得不多,也只能是这么多,但是你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
不知为什么,就是在看完这样平静的一段文字之后,她发现自己的眼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湿润了。
大概,是为那些能够勇敢挣脱世俗牢笼的人们,为那些敢于抛弃表皮之外的物质享受而追求真正的幸福的人们,她大概就是为这样少数的人们感动吧。
很多时候,我们不都是这样吗,习惯于把牢笼当作整个世界。
在红尘俗世里头活了一辈子,在某个角落里拼了命地往上爬,好不容易爬到了自己所认为的最顶端,却发现自己辛苦搏来的成就其实只是牢笼的顶端罢了。
你只是比别的人爬得高了一些,但是实际上,你们依然处于同一个牢笼中。
这时候,一辈子却是已经消耗完了!
“喂。”
“……”继续走神中。
“喂喂喂,干嘛呢,怎么又发呆啦!”冯雪执起筷子在她面前晃了晃,显然,她跟何又冬一样,已经十分习惯她突然性走神的德性,并且无可奈何。
杜思秋不好意思地笑:“哦,嘿嘿,我们刚才讲到哪里啦?”
“讲到你不要何又冬养你。跟你说哦,何又冬要知道你有这想法,准会不高兴。”
“什么啊,怎么说?”她倒是有点想不透了:“减轻他的负担,哪里不好了?”
“这男人和女人的想法怎么会一样呢,中国男人养女人的观念,是出于他自身的责任感,同时也是对他自身能力的一种鉴定。当然了,前提必须是这个男人有和这个女人过一辈子的打算。”冯雪笑眯眯地盯着她说。
杜思秋想起何又冬和她过一辈子的可能性,心里倒是挺温暖的。她喝一口糖水,然后说:“我和何又冬嘛,难说,还远着呢。”
“我看他对你好是没得说了。对了,他今早来过我们公寓,特地送了一块窗帘过来呢,都不知道要干嘛,问他他还跟我卖关子,不肯说。你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吧,我们刚买了新的,又不缺窗帘啊。”
杜思秋听到这个也觉得疑惑,摇头道:“呃这个…他也没跟我提起过啊,回头我得问问他。”
两人临分手前,杜思秋又问起冯雪和陈俊进展如何,毕竟第一次给人做媒,若是能成功成就一对美好姻缘,那自然是再美妙不过了。
冯雪讲到陈俊,脸上倒又难得地增添了几分少女的羞涩。她说上次去天空公馆唱k之后,她和陈俊还真有保持更为密切的联系。两人还一起外出郊游过。
看来还真是进展神速啊,哈哈!
为此,杜思秋高兴得比自己出嫁还高兴,整个下午虽然精神萎靡,昏昏欲睡的样子,可是一想到她这好闺蜜马上要找到好归宿了,不禁又激动难忍。
这天晚上杜思秋是加班到七点多才离开公司的。下班前杨立发了个微信给她,邀请她今晚一起出去玩。
“去哪里?”
“酒吧!”
杜思秋记得他可是在她面前信誓旦旦地表示不带她去酒吧的,这么快就食言了,她立刻发了个鄙视的表情过去:“切,言而无信非君子。姐不去。”
“那去别的地方,很无聊啊,出来喝喝酒呗。”
“哟,还学会用语气词撒娇了。”
但是她今晚想见何又冬,所以只好拒绝他:“好了,不开玩笑了,我今晚有约了。改天吧。”。
今晚,她想带何又冬去一个她以前常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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