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一切都变得不同了。
虽然是个连故乡也没有的“流浪者”,但我依然喜欢这里。
靠近大海的国家,一年四季都的气候都很舒服。寒冷的冬天,从大海那边会吹过来暖风;炎热的夏天,从大海那边吹来的又会是凉风。
很神奇,不是吗?
多亏了大海,这里的植物也很茂盛,有很多其他地方看不到的东西。
因此,大陆各处的商人,总会汇集于此,用他们手中璀璨夺目的金币来换取什么,好带回他们的国家去换取更多的金币,抑或是向贵族们奉上,来获取更高的地位之类的。
不过,这些与我们无关。
在必经之路上埋伏好,静待“猎物”出现才是“猎人”该做的事。
杀掉他们的侍卫、抢走他们的金币,然后一边嘲笑他们的愚蠢一边砍掉他们的头。这才是一个优秀强盗应该做的事。
当然了,后面两点谁都会做,可次次能做到第一点的,也许在印象里也只有“那个男人”了吧。
“有那等身手,为什么甘心做个强盗?”——总是有人那样评论他。
强大、狡诈、冷血。就连正规军队也不被他放在眼里。
与其他强盗相比,“那个男人”应该算是个异类。
不单单是强大过头这点。
他只会杀掉商队随行的护卫,在抢劫金币之后也不会杀掉商人,更不会做出伤害女人和小孩子的事。
“雇佣兵既然收了钱,自然要用生命来保护雇主。而商人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当然要考虑清楚风险,因为这种事破产还不如回乡下做农民。至于女人和孩子,他们什么也没做。”
与强盗身份格格不入的发言,让其他人面面相觑。
那个有着赤色头发的独臂男人,名叫罗兰特。
他是我懂事以来记住的唯一一个人。
其他的强盗告诉我,在我被荒漠中的土狼吃掉前,是他救了我,然后把我养大的。
我从未叫过他父亲,只是以“首领”称呼罢了。原因是什么,就连我自己也忘记了。
一切都无所谓了。
就是这样的人,最终也依旧难逃一死……
赤色的天空、长着洁白羽翼的魔物……
达斯特猛地睁开眼。
刚才的,是梦吗……
真是不快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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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顾四周,眼前的是铁栅栏,其余的方向全是石墙。
毫无疑问,自己进监狱了。
顺便一提,地面也是凹凸不平的石头,没有床,仅仅在角落里有很大一堆稻草。
记得那天回答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之后,警备队长就叫那个大汉——名字大概是叫汉森,把他丢到这里来了。
“喂,那个……大叔,我要在这里待多久?”
“不会太久,等打仗征兵或者哪里需要矿工的时候你就可以走了。”
当时觉得没所谓,只要从这里出去就一定有办法脱身了吧?
然后是第二天、第三天……
达斯特突然想起了什么。
现在可没听说过打仗的消息,布达列颠帝国与周围国家的摩擦倒也不是没有,不过似乎都被“教国”调解了。而且矿工是怎么回事啊,这个国家所处的大陆中央平原,一眼望去可是丝毫的起伏都看不到,矿石更是几乎完全依赖进口。
换句话说,他应该要在这里待一辈子了。
(畜生!这算什么啊!只是偷了一个贵族的钱袋而已……)
达斯特内心暗暗咒骂着,却没有喊叫或者撒气。
不是因为自己冷静,事实上,他的心里早已经是一团乱麻了。愿因很简单,三餐总共只有两个干面包和一个煮马铃薯,以及一碗基本上可以称得上是水的白汤,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了。
走到牢房的一角,堆放着稻草的地方——也是这几天睡觉的地方。
“该死!”
无法忍受这样的事情,达克朝稻草堆狠狠踢了一脚,暗黄色的稻草飞得满屋都是。
然后,虽然极为不满,他还是斜躺在稻草堆上。
“为什么……没有一个被暗杀的国王路过,顺便帮我打开牢门啊……嗯?”
“啊啊啊啊啊啊!”
也许是因为刚才那一脚,使盖在稻草堆下面的某种东西显露出来。
那是……一具难以形容的尸体。
尸体非常干燥,一层褐色的皮勾勒出了他头颅的轮廓,至于其他部分,则是被单薄的衣服盖着。看起来已经死去多时了,也许过不了多久达克看到的应该就会是一幅骷髅架子。
恶心……吗?
不,事实上,尸体没有任何异味,不然早在一开始便会被自己发现。
非要说的话,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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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诡异。
没错,非常诡异。
尸体上连一丝气味也没有,还是在通风相当差的牢房里,像是做过专门的防腐处理。
(简直是异教徒举行邪恶仪式弄出来的一样……一直放在这里可不行。毕竟……)
“毕竟这是本大爷睡觉的地方啊。”
无奈之下达斯特叹了口气。
对不起啦,前辈……嗯,先生?
握着尸体的颈部,轻易便可以举起来,虽说内部的水分应该早已蒸发干掉,但还是把他吓了一跳。
真奇怪……
尸体小腹的地方,好像有什么异物在里面,撑起了一块皮肤。
仔细看的话,好像是某种工具或者武器的形状。
“匕首?”
也许是“盗贼的直觉”作祟,一个疯狂的猜想浮现了。
(该不会是真的吧……)
用手轻轻触摸隆起的部位。
硬邦邦的,像是某种金属,至少完全不是一个死去多时的人身上该有的表现。
那么……
“呼。”
达斯特把干尸轻轻放在稻草堆上,然后双手合十,深吸一口气道:
“前辈,原谅我。”
之后用右手学着城里的神官,在自己的胸前划了一个从未划过的十字。
“神啊,保佑我。”
干尸的皮很软,比羊皮或是牛皮都软,并且没有韧性,因此很容易便被撕开了。
看到尸体中隐约闪耀的金属光泽的那一瞬间,没有丝毫犹豫,达斯特取走了干尸腹中之物,随后立刻用稻草盖住了干尸。
不出所料,那是一把匕首。
和普通的匕首不同,这把可以说非常大,大了一半不止,匕身是黑色的,刃只有一侧,看样子不是钢制的,更像是某种石头细细打磨而成的;刀柄的材质像是金属,在与匕身连接的部位和刀柄末端有两根相对称的倒刺。
(太奇怪了,一般来说没人会用这样笨重的匕首吧。除非……)
“果然是举行邪教仪式的道具吗!”
虽然有点毛骨悚然,但达斯特还是紧紧握住匕首,感受着铁器特有的冰冷触感。
这是“机会”,它想必会成为自己离开这个鬼地方的关键吧。
该怎么形容才好……
也许这就是“命运的邂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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