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箭镞 (下)

罗根这个时候站直了身体,两只手臂张开不断的挥舞。张着大嘴,朝着那只野猪啊,啊的大声挑衅着。

山林中动物很多,但是有两种动物不敢惹。第一就是黑瞎子,跑得快,能上树,会游泳,独行的猎人遇上之后基本上可以说是死定了。第二就是落群的大野猪,这家伙脑子里只有一根筋,一但确定目标,那就必须只有一个躺下去才行。

今年雪来得早,这只大公猪明显是已经饿得不行。看见人之后,已经顾不上危险,一低头就直接冲了上来。

没见过野猪冲击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也住在发动攻击的时候会有多猛,速度有多快,就那么几十米的山路,对于狂暴的野猪面前,更是眨眼即到。

“轰”

葛爷的枪响了。

但是,在这样近的距离内,号称百发百中的葛爷,竟然罕见的失手了。这也是没办法,毕竟葛爷的年纪大了,又走了这么远的山路,早已经是身疲力乏,端枪的手都不稳,射不中也情有可原。

不过,罗根则是危险了。他还不能直接躲开,毕竟葛爷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万一这野猪直接变向,那么葛爷只有死路一条!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在野猪即将冲过的时候,罗根急忙的闪到一边。一伸手就抓住了野猪的鬃毛,脚一踏地,直接就翻身而上。使劲一扯野猪的耳朵,硬生生的把野猪冲击的方向扯往了另外一边。

很难想象,骑在狂暴的野猪身上是个什么样的感觉。罗根这个时候就觉得自己就要死了,因为胯下的野猪被猎狗咬住了卵蛋,剧烈的疼痛使它已经是彻底的发了疯,嗷嗷叫着狂蹦不已,并且还闷着头四处乱撞。

没有在山林间呆过的人很难想象一件事,那就是骑在一头大野猪身上乱撞是个什么样的感受,满山的荆棘,无处不在的葛针,锋利的碎石以及横倒在地的枯木,这些东西平时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现在却都成了要命的杀手。

更不用说,距离这处并不远的地方,是一个小山崖,大概也就是个十米高。平时无所谓,划拉着就下去了。但现在和野猪这样横冲直撞的冲过去,那十米高的高度,即便是下边有树木拦着,这样直接跌下去,虽不致死但是残废的可能性非常高。

这时候已经不是在拼耐力了,毕竟一个人在这方面无论如何也拼不过野兽。左手死死的扯住野猪脖子上的猪鬃,右手直接就从裤腰上拔出了一把攮子。这玩意还是葛爷送给他防身用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枪上的军刺,反正锋利的很,外加刀身上两道深深的血槽。平时葛爷不让用,今天上山了才带着,没想到第一次使,对象却是一头野猪。

野猪的身上不能捅,那厚厚的松脂就像一幅铠甲,累死罗根也捅不进去。反手握柄,直接就一刀子攮进了野猪的咽喉,再向右使劲一扯,一道巨大的血口就出现在野猪的脖子上,血如泉涌。

野猪算是彻底的疯了,叫不出来,只能哼哼的嘶吼,然后就闷着头向着丛林就冲了进去。葛爷这时也赶紧收枪,迈开腿追了上去。

罗根这个时候才知道野猪疯狂的时候有多厉害,脖子上被划开那么一个大洞,换成人早就凉了,更不用说连卵蛋都被猎犬给咬了下来,两处致命伤受创的情况下,还能驮着他在密林中跑那么远。

不过罗根的运气不好,就在野猪将死,速度已经降下来的时候,好巧不巧的掉进了一个大烟泡子里。好在这片沼泽干了不知道多少年,水早就蒸发了个干净,只留下厚厚的枯枝烂叶还有天知道有多厚的烂泥。再加上每年雪化成水冲走了一部分,天长日久之后,这种地方地儿就成了山里人常说的鬼坑。

其实倒也没受啥伤,除了屁股会被摔的疼的不行之外,身上却都是好好的。罗根也不急,毕竟葛爷就在外边,刚才杀猪实在是累坏了,趁着葛爷还没来,就好好的休息一下。毕竟有头这样大的野猪等会还要靠自己给弄回去。

看着肥大的野猪,罗根也是忍不住一阵的兴奋。这可是好东西啊,别的不说,野猪肉炖酸菜,再配上一壶老酒,那滋味,美得很啊。

只是,刚才野猪临死前蹬出来的是什么东西?

乌七麻黑的,好像是个长条状的东西。

拿起来擦去付在上边的泥巴后仔细的看了一眼,却发现是一个打磨很完美的攮子,两侧的锋刃上边还有着刻上去的字,虽然很整齐,只是刻的歪七扭八的,不甚美观。

只是这个攮子的样式看起来很眼熟,葛爷的小屋子里有一张弓,不过用于长时间没有用,早就变得草糠不堪。不过箭镞到还是留着,手中的这个攮子如果缩小的话,就和那些箭镞的样子一模一样。

可是手中的这个东西如果是箭镞的话,那么使用这种箭镞的弓该有多大?

两层楼那么高吗?

至于材质?罗根用手掂了掂,比铁制的沉。还有一点就是,虽然不知道在这大烟泡子里埋藏了多少年,但是看起来依然好像锋利得很。随手捡起一根木棍,轻轻一划,就被削下来一长溜的木皮来。

这是好东西啊,葛爷给的那把攮子明显就是三八大盖的刺刀,整个下来半米长。罗根平常的时候都用不上,说是葛爷害怕罗根和人起争执,万一到时候年轻人脑子发热,掂着捅上去的话那人可就死定了。

搓掉泥灰之后,罗根又发觉这根攮子的不凡来。因为在阳光下,通体漆黑无比不说,主体的身上竟然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花纹,而且两边的锋刃到现在为止依旧雪亮无比。如果是古物的话,那正好,邢杰这小子最近不就是在倒腾这些东西吗?让他帮忙掌掌眼,没准还能换上一笔钱。

葛爷和罗根怎么把野猪弄回家去的,略过不提,只是两个人都累坏了,毕竟这头野猪实在是太大,太沉。葛爷的年纪也在那里放着,大部分还是罗根给拖回来的。

烧热水,去猪毛,一刀子捅进去,顺势一划拉,整个猪的内脏就哗啦啦的流了出来。猪心猪肝猪腰子,这都是好东西,只是味太大,做好了是美味,做的差了,连狗都不吃。至于剩下的那些肠子,自然由葛爷操持,只要细细的用面粉搓了,然后拌上辣椒爆炒,绝对是下酒的好菜啊。

猪头不能动,那是要敬神的。剩下的野猪肉,自己留上一半,剩下的罗根就会送到镇子上去。那里还有几个葛爷的老伙计,关系都不错,对待罗根就像是自己的亲孙子。人家对自己好,罗根自然涌泉相报。

去掉猪头,然后一斧子就照着脊椎劈了下去,几声脆响,一头大野猪被分成了干干净净的两半。

精肉要分好,不用管保不保鲜,这极寒的天气可比什么冰箱要好使的多。大块的肉和酸菜一起炖上,那锅中的汤奶白奶白的,喝上一口,浑身舒坦,在这寒冷的季节里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把猪肉给分好,装到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上。罗根骑上之后,就吱呀吱呀的向镇子中赶去。去黄爷家中淘换好菌子,没有什么比野猪肉更好的东西了。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