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朱元璋把大明官员当牛马,那些官员则把手下胥吏当牛马

朱元璋端坐在龙椅之上,面色阴沉似水。

他面无表情地凝视着下方跪着的偰斯,心中暗自思忖。

对于张易的种种行径,朱元璋自然心知肚明。

然而此时此刻,他更为关注的是,偰斯所举荐的贤能之士究竟是谁。

于是朱元璋缓缓开口道:“爱卿心中可有合适人选?”

偰斯闻言连忙躬身答道:“启禀陛下,微臣认为翰林院的侍读学士粟恕博学多才、思维敏锐,足以胜任此职。

此外兵部的左侍郎王道亨,亦精通兵法、善于治军,实乃不可多得之人才。”

朱元璋微微颔首,示意认可。

他心里明白,这两人确实有一定的才能,姑且值得一试。

“既如此,咱便任命粟恕试任户部尚书一职,王道亨则从旁协助,共同处理相关事务。”

随即朱元璋叫来粟恕和王道亨,语重心长地嘱咐道:“希望你们二人能够不负众望,切莫重蹈张易的覆辙!”

偰斯赶忙领着粟恕和王道亨躬身谢恩,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也总算是落了地。

他深知此次虽侥幸逃过一劫,但日后行事必须更加谨小慎微,万不可再度触怒朱元璋。

待所有人都离开御书房之后,朱棡面带疑惑的问道:“老爹,你为什么最终选择了偰斯推荐的官员,却对有那些户部胥吏不闻不问呢?”

朱棡记得老朱之前专门立法:把皂隶、马快、步快、捕役等胥吏,与倡优之类的行业一起列为贱民。

明确规定胥吏及后代不得参加科举,如有违反,杖责一百。

在古代科举是非常重要的进身之阶,如此一来胥吏彻底丧失了翻身做主人的可能。

后来在朱棡的劝说之下,对全体胥吏给予了相对的照顾。

规定每五年可以进行一次升职考试,然而所获得的职务,最高也不能超过九品。

对于明朝的胥吏来说,这就已经是天花板了。

“胥吏一入衙门,便无好人。

这些胥吏不但自己不是好人,还会引诱那些官员变坏,张易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说话间朱元璋拿出一份奏章,“这是新任礼部尚书李允送来的,除了以往的明经、策论之外,还增加了医学、天文、律算等方面的内容。

咱已经给出了批示:凡文字词理平顺者,皆可纳入预选之列,以示朝廷激励劝学之心。

唯有胥吏心术已坏,是绝对不准许应试的!”

朱棡见自己老爹如此固执,只能苦口婆心的劝说道:“这些胥吏直接操办征派赋税、维持治安等地方具体行政工作,虽然地位不高,但他们权力颇大。

没有了进身的希望,这些胥吏只会更加变本加厉地鱼肉百姓了。

无论如何,苦的终究是大明的百姓啊!”

古人云:君子畏德不畏威,小人畏威不畏德。

如果是为官者是“君子”,百姓自然就是那些贪官污吏眼中的“小人”了。

由于受到“国权不下县”的传统思想影响,知县俨然已经成为百姓能接触到的大明最高品级官员。

甚至于一些知县秉持的观点就是,“百姓害怕我,就不会有点事就跑来找我。

你不来找麻烦,我就不知道治下有各种不好的事发生,那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粉饰太平了!”

县老爷一心读圣贤书,必定是不屑于理财的。

赋税征派这些工作,自然需要精通财务的胥吏来完成。

又譬如公文来往,不同用途的公文格式繁复不一,也需要专门的胥吏处理。

利用公职敲诈勒索鱼肉百姓的事情,那只能是胥吏干的,与知县这样的“青天大老爷”是没有关系的。

朱棡现在总算明白,堂堂户部侍郎为什么会一问三不知了。

原来真正的问题根源,就出现在朱元璋本人身上。

自家老爹把大明官员当牛马,那些官员就把自己手下的胥吏当牛马。

本着“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原则,胥吏便将一腔怒火全都发泄在了底层百姓身上。

朱棡尝试把这个道理讲给朱元璋,然而最终的效果却差强人意。

尤其是在说到“国权不下县”的问题,两人之间更是爆发了严重的分歧。

朱元璋手扶着额头说道:“其实朝廷的事务比较简单,主要是税收、法治、赈灾、公共工程。

其中的公共工程,主要是大江大河的治理,或大型水利设施的修建。

我大明是个多山地的国家,公共工程几乎只涉及到平原地区。

毕竟赈灾也不是年年都有的事情,农业生产主要依靠的是,一家一户的独立核算与经营模式。

另外官府怎么去一个山村收税、执法,这个问题你有没有考虑过?

要走几十、甚至几百里的山路,一次性地把税给收上来还好说。

否则来来往往的,成本将是国库无法承受的。

因此税收和治安,大明就只能交给乡绅和里老。

当然平原地区尤其是城镇,官府还是要做到无孔不入的。”

朱棡意味深长的提醒道:“父皇,如今朝廷的事务,可不止税收、法治、赈灾和水利工程。

还有儿臣之前提出的,计划生育、交通管理、文化教育,以及市场监管与社会保障服务。

这些政策总不能只在平原和城镇地区实施,交通不便的乡村地区,咱们也不能不管不顾啊?”

谁知朱元璋却一脸无奈的说道:“以当今大明的国力能够给官员提供的俸禄,最多只有三、四十亩地的收成。

因此咱一直主张让百官量入为出,奉行‘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如果按照你说的去做,那就只能把新增加的业绩和奖金暂时取消。

否则朝廷根本就没有钱,去养活多出来的那些胥吏!”

根据《明会典》的规定:在京各衙门吏胥的月俸,多者每月米二石五斗。

少者每月只有六斗,也就是75斤米。

在外各衙门吏典的月俸为一石,这样的标准仅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温饱。

在调查“宜兴案”的过程中,朱棡发现主犯潘富的党羽基本上都是县吏。

在这场“全民助力大逃亡行动”中,牵扯出来的同伙,目前就已经有两百余户了。

如果不是朱棡事先将2500名神机营士兵留下,协助锦衣卫和隐龙卫办案。

仅凭地方上的那些捕快,恐怕现在主犯潘富还依然逍遥法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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