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要回版权

第七十二章要回版权

张海兵撂下狠话,以为刘志远这下该怂了,

结果刘志远还是一样的态度强硬:“我再重复一遍,我的节目我说了算,谁都无权干涉我节目的档期!”

“看来你是不想在这一行干了?行!我一句话就能直接让你的节目下架!节目连播的机会都没有了,我看你还能横到哪里去……”

刘志远根本不听他的威胁,一下就把电话挂了。

张海兵气得直冒烟。

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胆敢不将他放在眼里!

气氛顿时变得压迫起来。

众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唯恐张海兵下一刻会大发雷霆,找他们来泄气。

这个刘志远未免也太胆大妄为了,太不把自己的前途当回事。

张海兵发出冷笑:“好一个刘志远!以为我奈何不了他是吧?我不下架他的节目,我用别人来取代他!”

张海兵朝向何伟道:“他的节目,你来上!让刘志远知道,电视台没了他,还是照样转!节目没有了他,还是一样能火!”

何伟倒是想取代刘志远,要是他能取代刘志远主持《吐槽大会》,他早这么做了。

李楚一听张海兵这么说,顿时战战兢兢,说话吞吞吐吐起来:“刘志远的这档节目是他个人投资的节目,我们电视台只是他节目的播放平台,节目版权不在我们这里,按道理讲,我们没有权力替换节目的主持人……”

“什么!”这下张海兵气得大拍餐桌,桌上的碗筷都被震落到地上!

“电视台向来就算是制播分离的节目,也会要求和制作方共同拥有节目的版权,谁和刘志远签的合同?居然连版权都没有!”

李楚额头猛飙冷汗。

他当时一点不看好刘志远的节目,根本没把节目的版权放在眼里。

哪里想到刘志远的节目不止没有亏钱,还一夜之间爆红。

就算他后来后悔想要修改合同内容,但是刘志远压根不鸟他了。

谁会那么笨在节目爆红之后,将自己辛苦制作节目的版权让出来啊。

这下可好了,《吐槽大会》播出后,他们只能收到节目分成的广告费,对于节目一点话事权都没有,更不说让节目替换主持人了。

他们电视台作为节目首要播出的平台,获得的收益还不及网络播出的平台。

腾信那几个买下《吐槽大会》播出版权的平台,单靠点击率就能赚到不菲的广告费,更不提因为这档节目给他们平台带来了多少收益,连带他们平台的股价都跟着上涨。

要是他们电视台一开始签订好独家拥有《吐槽大会》的版权,这些平台的收益他们就能跟着分一杯羹了。

可是现在除了那么一点点广告分成,其他的收益一分都没有,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其他网络平台还有刘志远赚得盆满钵满。

李楚那个悔啊,恨啊。

现在张海兵突然问罪,他心虚得不敢发一言。

“我不信你们签订的合同找不出一点破绽出来!你现在马上联系电视台的法务部,让他们加班加点,仔细查看合同上的内容,务必找出漏洞出来,不管想什么办法,都要抢回版权!”张海兵气冲冲地道。

总之,他不会让刘志远好过!

他不止要刘志远退出节目,还要将他节目的版权夺回来!

看看他刘志远还敢不敢这么横!

他张海兵要将一个人往死里整,方法可多了!

张海兵马上结束在度假岛的休息,赶回电视台的法务部召开大会。

让法务部的人马上查找出刘志远的合同漏洞。

张海兵发话了,众人哪敢不从。

法务部的每一个专业员工,每人拿着合同的复印件,一个字一个字地研究起合同的细则和条款。

一个小时过去,没人看出合同有什么问题。

三个小时,众人几乎已经能背熟合同的条款,还是抓不住合同有什么漏洞。

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李楚只一心设计陷阱让刘志远亏钱,根本没有很仔细研究过合同中有关节目版权的条款就盖章签字了。

这份合同看似简单,每一条条款可都是刘志远仔细钻研过。

吸取了上辈子在电视台工作的教训,刘志远制作的这份合同滴水不漏。

就算是专业的律师,都不可能在合同上找出一丝漏洞。

五个小时过去,法务部的人对着合同看了个空,一点破绽都找不出来。

“你们这帮废物!电视台高价请你们来一点用处都没有!合同上的漏洞找不出,你们不会编造一个漏洞出来?”张海兵大骂。

“这……”众人面面相觑。

他们是学法律的,最讲究严谨,让他们编造合同错处这种事,他们做不出来啊!

“亏你们一个个都是学法的,这么点事都不会做,还要我来教你们!你们想想,这份合同是谁经手签字的,是李楚!李楚得到我们电视台授权签字了么?还有上面的盖章,都是李楚一个人的所为,关我们什么事!”

李楚没有得到电视台的授权,那自然这份合同就作废了。

但是众所周知,李楚是临江卫视的节目制作主任。

制播分离的节目,制作人都得经过和他这个制作主任洽谈并签下合同。

张海兵这么做,分明就是耍赖,翻脸不认账了。

《吐槽大会》明眼人都知道是刘志远一手制作出来的,临江卫视基本上都没有给节目提供什么资源。

节目的人员都是刘志远自己找回来的,宣传也是刘志远自己策划的。

可以说,节目能够有今天的爆红,和临江卫视没有多大的关系。

就算节目在别的电视台播放,节目一样能红。

可是现在张海兵却要翻脸不认账,强行要把节目的版权夺回来,把刘志远这个制作人兼主持人踢走。

这么做简直比过河拆桥还过分!

这已经不是过河拆桥,这是明抢啊!

但是台里谁敢说张海兵的不是。

法律部的人只能按照张海兵的吩咐,给刘志远发出律师函,要求收回《吐槽大会》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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