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冕挺戟跃马直朝阿史那德元珍追杀而去。无奈这处山坳所在的地势有些狭隘,四周人挤人堆作了一团。那些突厥人倒是想避开刘冕的兵锋,但挤作一团也无处可散。而且,白马山山谷中还不断有突厥人鬼哭狼号一般的逃出来,许多人和马的身上还带了火。
刘冕很恼火,连声怒吼左劈右砍横刺竖挑,想要杀出一条路来去追上德元珍,身边的人却是越聚越多。但不是突厥人不怕死非要往他这里挤过来,只是路窄人多他们也是被人流挤冲了过来。
祝腾和胡伯乐一直跟在刘冕身边,这时也急恼的道:“将军,老贼逃得远了!他身边带了二三十名死士,都在拼命给他开道逃走!”
“老贼!”刘冕恨得牙痒痒,心中却渐渐冷静下来,暗忖活捉德元珍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顶住这个缺口多杀敌军!
于是大喝道:“全军听令死堵山谷,多杀敌军!”
身边近卫将刘冕的将令下达,唐军心中也都明确了目的。快要逃走的一些人也懒得去追了,集中力量围堵山口,真个守株待兔一顿猎杀。
大约有过半的突厥人陷在了火海里逃不出来。后面约有二万余人运气甚好陷得不深,这时都亡命的朝外面冲击而来。刘冕率领着先锋越骑,来了一次定点射击训练。一轮轮箭雨临头朝那些逃出来的突厥人射下,四方一片惨死的尸体堆积如山。
到后来,白马山的几处山口,都因堆积了太多的尸体马匹无法跃过,许多仓皇逃出来的突厥人只得弃马步行,连滚带爬一身烟火地跑出来。却又面对唐军箭雨和刀枪的临头剿杀。
这是刘冕来到大唐后。所见到的最惨烈的景象。火势滔天,仿佛将整座山都要烧得红了。在山顶放火的唐军也在不停的砍树,以防自己也被火烧到。四周弥漫起一阵人肉烧糊的味道,刺鼻呛人。许多从山谷中逃出的人和马,身上都多少被火烧得伤了。有些人已经一脸漆黑头烧光,皮肤脸上全是烧烙地痕迹,甚是吓人。
刘冕自认已是心硬如铁,这时候也忍不住有些胃里抽搐反倒。(.)有一点想呕吐的冲动。他策马驻在一处地势较高的小坡上,凝神锁眉看着眼前的一切,感觉自己身体里的血液,也如同这眼前的火一样在燃烧,在跳跃。
虽有一颗悲天悯人之心,但他此刻却更多的感觉到快感和痛快。
既是军人,就要直面杀戮和鲜血。
军人的人道,就是减少伤亡当然是己方的伤亡,自己兄弟和战友的伤亡。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最大程度地谋取胜利。不择手段。
一边是对自己人的人道,一边是对敌人的残酷和冷血。
看似矛盾,实则合理。
或许,这便是人类的生存法则。从洪荒丛林到文明社会,历来如此。尤其是战场之上。表现得更加直接而罢了。
那些衣冠楚楚矗立朝堂之上的政客。何尝不是人人带刀携剑,想着取人项上级?而且还是无形之剑,杀人不见血,比战场上地刀光剑影无情水火更加凶残!
眼前地火光和伤血,如同一把把铁锤,在铸炼着刘冕的灵魂。恍惚间,他似乎感悟到了许多的东西……
以前经常听说的那一句一将功成万骨枯。现在总算理解。
一条生命,从娘胎里出来,到长大**,该要经历多少的苦难。与此同时,他身上又背负着多少人的牵挂?谁没有父母亲人朋友……如今这一场火,要夺去多少人生命,又要令多少守望在家的人伤心欲绝?!
无数人地生命消逝。无数人又将痛彻心菲若干年后。人们只记得这一场战争的结局、史书上只有苍白的一笔大唐垂拱二年六月,燕然道行军大总管黑齿常率麾下大将张仁愿、刘冕、马敬臣等在白马山大败突厥阿史那德元珍所部。斩敌数万……
杀人犯罪,杀万人,是为英雄!
为一己荣为万人屠是为枭雄!
一口气从刘冕肺部缓缓的吐出,他的面色依旧铁青。心中一个声音犹在念道:一将功成万骨枯吗?如果没有选择,那好吧,就让万骨为我枯!
烈火熊熊,无数的生命正在飞逝。刘冕的心,正在经受血与火地锤炼,生一些微妙地变化。
没有什么比生与死更能令人改变。
眼睁睁的看着一条条鲜活地生命在自己眼前消亡,刘冕心中的悲天悯人与枭雄之血也在不停的激烈碰撞。
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看这眼前的千万人活了半辈子,谁不想着飞黄腾达过好日子?如今一枚冷箭一团火苗就能让他从此消失、彻底的消失,什么也不留下!
他们死了,我活了下来。他们的死,就将成就我的辉煌会不会有那一天,我也会像他们一样的死去,成为旁人功成名就的一个陪衬?
***这就是战争!残酷的、裸的、拿生与死开赌的游戏!
赢了的,拍拍胸口说声我活下来了,然后提着脑袋开始下一场赌博;输了的,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也不会留下。家财万贯、位极人臣、娇臣美妾,全都带不走!
难怪在军队里混了二十年的马敬臣,会要即时享乐;难怪有许多拥兵大将会尾大不掉心生异志;也难怪许多政客会对手握兵权的人不放心经历过这样生死淬炼的人,要么会看穿一切无欲无求,要么,他们灵魂的深处都会被打上一个枭雄的烙印!
刘冕知道,他永远不会像马敬臣那样变得浑浑噩噩贪图享受;他身边的一切,也不容许他变成马敬臣他属于后。
为一己荣为万人屠地枭雄!
火光映在刘冕布满血水与汗水的脸上。一阵诡异的光芒在摇晃。更为诡异的是,他的嘴角掠起一抹残忍的微笑。
站在刘冕身边的祝腾和胡伯乐都看到了刘冕露出的这一抹笑。
他们地心中齐齐的感到一阵轻微的颤动。
这个笑容,太过诡异。隐隐透出一丝邪气。
刘冕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脑海里会冒出这样的想法:很多时候,做枭雄要好过做英雄。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环境之下。
上辈子,刘冕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个绝对忠诚的军人。在21世纪的共和国,他可以被冠以英雄之名。
可是现在这样的世道,乾坤震荡云波诡谲。人心不古步步杀机,英雄就意味着送死炮灰与任人宰割需要一个枭雄;凤御天下地武则天,或许也正需要一个能与之较劲的对手。
刘冕扪心自问:一切,只为生存与理想。摆在眼前两条路,选哪一条?一是继续以前的老路,甘当他人傀儡命不由己任人宰割朝不保夕,或许最后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凄婉落幕;二是不断的增强自身实力与命抗争,从此走上枭雄之路。
二都有达成理想地可能,难度不一。
但为了生存……刘冕心中凛然重叹一声:我选第二条!
大火烧了整整一天。直到半夜。张仁愿才开始组织人扑灭正在减小地火势。
守堵山口的刘冕所部将士们,已经个个射箭射到手抽筋,砍人砍到刀卷口。
白马山下,尸骨成山血流成河。
真正的人肉工厂。
刘冕骑着马,提着方天画戟。缓缓走在尸堆之中。偶尔用方天画戟挑拨一两具尸体来翻看一下。或是捺起一些烧得黑糊的战旗瞟一眼。
面沉如水。
许多越骑将士已经累得坐趴在了地上,柱着刀枪大口的喘粗气。
杀人,也杀到累了。
还有一些人,扯过几具没有烧糊的尸体堆起来枕靠着身子,往上面一倒就闭眼睡下了,打着震天响的呼噜。
原来,这世上真地会有人在死人堆里睡觉。此刻。刘冕也见怪不怪。因为他自己也有这样的冲动。
实在是太累了。
那些每日衣冠楚楚的朝堂大人,看到死人或许就该大呼小叫。或是看到眼前场景,又该作何感想?
刘冕冷笑。很不屑的冷笑。这一刻,他突然很看不起以前那些在朝堂上和自己争锋斗力的政客们。
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生死,他们的灵魂没有经历过血与火地淬炼。他们地眼光与思想,永远局限在尺寸之间的金銮殿上。纵然满腹经纶才学八斗,也不过是唇枪舌剑纸上谈兵。
没有亲眼见识过战场地人。一辈子也当不了枭雄。
唯独一人例外那个女人。武则天!
那个够狠、够毒、够聪明、够大气的女人,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枭雄。这几十年来。她一直浸淫在冷枪暗箭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之中,她所经历的一切,已经并不比战场上的所见所闻差。
或许她会被一具烧糊的尸体吓得脸白,但她绝对不会被任何困难和打击所击倒。
殊途同归,她已然超越现今所有的人成为了天下第一等的枭雄。顺之昌逆之亡,就是她警世鸣人的座右铭。
刘冕知道,自己正在努力的向上爬行,努力爬到一个与武则天同样的高度。否则,自己这辈子永远只能活在她的阴影之下,永远只能像条狗一样的摇尾乞怜苟延残喘。
“我要做人,我不要做狗。”刘冕仰头看天,半天际里一片墨黑,全是这场大火卷起的烟尘。天上的流云烈日也被遮去了几分,黯然失色。
刘冕开始清理战场。大约有五千名突厥俘虏,都如同痴呆了一样的圈坐在一起,没有出一丝的声音。好些负了伤的人,也咬着牙忍着不敢出声。
兴许是被眼前的惨景吓坏了。人心毕竟都是肉长的,谁还真的不怕死呢?
两条小道上闪出几彪人马。看那旗号,是大元帅黑齿常之来了。
刘冕插定了方天画戟,上前迎接。
黑齿常之满面春风骑着马小跑过来:“天官,辛苦你了。”
“末将份内之事,所幸此战得胜,末将也可覆命了。”刘冕想笑了一笑,却感觉自己的脸部肌肉有些僵硬,于是表情变得很难看。
黑齿常之上下打量着刘冕,赞许的点头:“事情的经过我都知道了。你很不容易。此战得胜,你当记功。那这样吧,阿史那德元珍已经全盘溃败,代州只在我军指掌之间。你歇息一夜后勿辞劳苦,率领本部越骑和马敬臣留下的人马,将代州拿下。”
“谢大帅。”刘冕知道,黑齿常之这是对他进行嘉奖,有意将取城的大功拱手送他。
“嗯,张仁愿会留下来打点善后。”黑齿常之意味深长的说道:“拿下代州,本帅亲自上表朝廷,为诸将请功。”
刘冕心中略作寻思,道:“大帅,末将请求全权处理收复代州的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