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见这句话: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先抓住男人的胃。意思是把男人的胃伺候舒服了,大概齐就把男人给征服了。年轻时,对这句话没感觉,所以,即使碰见一百次,心内也不生涟漪。
现在,我认为它基本上是扯淡。男人既不会因做饭好吃而爱,更不会因为做饭难吃而离开。虽然我一向认为,男人进化比女人低一个层级,但男人再怎么蠢,也不至于把物质等同于精神。
只说我们周围的平凡夫妻吧——至于王子和公主,富豪与贵族,应该有专用大厨,不在此列。真没见哪家夫妻因为“吃”而伤感情的。女人们的厨艺不见得多好,个别爱好厨艺的,也仅仅是因为自己爱吃愿做,男人不过跟着沾光罢了。闹离婚的也有,多半是因为性格不合,或者日久生厌。
男人的胃是女人养出来的。女人给他吃什么,他就习惯什么。很多人在成家前,都有十年以上吃食堂的经历,尤其是学生时代的食堂——还能有比这更难吃的菜吗?“吃得食堂,百事可做”。所以,对饮食特别挑剔的男人,不多。再说,挑剔的男人大多自己掌勺。我见过做饭最好吃的家庭,多是男人掌勺。
当然有个磨合期,你爱吃咸他爱吃淡,你爱吃米他爱吃面——都不是原则性问题,商量着来嘛。一三五吃米,二四六吃面,周日嘛,下饭馆。至于咸啦淡啦,酸啦辣啦,谁掌勺算谁的。总有一天,吃饭形成默契,不必再费心。说到底,衣、食、住、行,都是最低层次的需要,一旦满足,应该分出精力向上一层次进发。一直为吃而烦恼,顶多也就是个吃货。
当然,会做饭可能成为爱情或婚姻里的加分项,但是其作用,真的微乎其徽。抓住男人的心有无数种方式,靠做饭是最次的手段。如果你一心只关注男人的胃,男人的眼睛可就不会关注你了。
我若是男人,也不喜欢只懂做饭的女人。做饭再好吃也不喜欢。我可不想带个厨娘出门。懂我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