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衣柜,长长短短各式各样的裙子,不知该穿哪条。买的时候都是中意的,买来后,却嫌这件太紧,那件太露,这件太老气,那件又太花哨。很多裙子,穿过一两次后就束之高阁。丢又舍不得,送又无处送。
很像皇帝选妃吧?每个妃子,都是皇帝相中,甚至一见钟情的。有的妃子,宠幸一两次之后就被永远遗忘在后宫;有的妃子,却可以承宠多年。但是,再得宠的妃子,也有年老色衰的一天,那时,只能让位于更年轻更美丽的妃子。但凡有点良心的皇帝,抛弃曾经宠爱过的妃子时,应该会有点难受吧,就象女人不得已淘汰一条曾经钟爱的裙子。
所以,看《甄嬛传》,雍正皇帝声色不动就把刚刚还耳鬓厮磨的枕边人打入冷宫,甚至杀掉,不由的心寒。
整理衣柜时,常常很矛盾。“断舍离”没那么容易:因为发胖有的裙子穿不上了,却幻想着将来有一天还能穿回去;有的裤子,多年没穿了,可是很贵,丢衣服就像丢一把钱,舍不得;还有的衣服,总是没机会穿,就那样默默默的在衣柜里虚度春秋,丢了有些不忍。
最后,还是整出一袋,丢进了小区外面的回收箱。松手的瞬间,莫名的一阵轻松。这就是“断舍离”的感觉吗?
真正的断舍离,绝不是随随便便的买买买、扔扔扔,而应该是不轻易买,也不轻易扔。道理都明白,执行起来还是很分裂。
说起来,女人和男人,也没什么两样。
女人总有做头发的冲动。心情不好了,状态不对了,或者有个重大决定难以取舍,心事重重。走,做头去,从“头”开始。整完头发,好像全世界都在关注自己,心情大好。可惜,整头发带来的好心情,不会超过一周。
曾见一年轻妈妈,留着奇异发型:齐着耳朵上沿,留着个锅盖头,整个后脑勺下半部分寸草不留。别说女人,男人留这个发型也够难看了。此发型只适合五岁以内男童。美吗?一点儿也不美。可我就是忍不住看了好几次。如果追求回头率,那算是成功了。
染发(染黑除外)最早于本世纪初开始流行。我记得很清楚:一九九年大学毕业时,尚不知染发为何物;二零零二年读研,大街上的脑袋已经五颜六色。黄色和棕色比较常见;红色、绿色、七彩色、甚至白色,也陆续出现。我甚至见一个女孩子,顶着一头灰发——灰烬的灰,比中年人那种灰色更令人绝望,没有一点生命气息。居然有人夸奖漂亮。据她说,最初染的是蓝色,不断褪色就成了这个样子。一头蓝色,也够惊辣的。
但我只喜欢黑头发。就象某洗发水广告中,刘德华的深情告白:“我的梦中情人,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
大街上行走,或者初次相识,总是下意识的先看人家的头发。又黑又亮的好头发不多见了。其他颜色的,纵然发型好看,大多也缺少光泽——都被各种美发店给毁了。发型好不如发质好。
见到一位女士,拥有一头我梦寐以求的好头发。虽然她只扎个普通马尾,那美好的头发,仍引发人去抚摸去赞美的冲动。我心里对她说:千万别染别烫别拉,别犯傻,糟蹋这一头天赐好发。
我也曾有过如此美发,在三十刚出头的年纪。南宁的水土和安定的生活滋养了我,一直干枯的头发开始焕发,变黑变亮。后来不知怎么心血来潮,烫了一次,于是干枯发岔,好几年不能恢复。等到那一茬头发剪完,发质开始恢复,星星点点的白发也跟着冒出来了。
所以,我知道,那样乌黑亮泽的头发,永远不会回来了。我仿佛听见了岁月奔跑的声音,流逝感如此强烈。
生完老二,白发迅速攻城掠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醒着我的老去。到处都有孩子喊我奶奶。剪了个短发,喊阿姨的比喊奶奶的多了,不由得窃喜。有个朋友以为我染发了,我向上一撩,原形毕露。原来白发被藏起来了。这算造假吗?不算吧?
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加入拉、染、烫的行列。现在黑发还占上风,先不折腾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