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为什么叫做美人的眼睛?是因为胡子部落的风景特别优美吗?还是胡子部落的女人特别吸引人?”洛小园对美人的眼睛这个称呼特别感到兴趣。
“这个地方周遭都是黄沙滚滚,哪有什么美不美的问题!至于女人,沙漠部落的女子,多半终年都是戴着面纱,一来怕风沙,二来怕太阳,女人再美,也只有家里的男人看得到!
胡子部落之所以被称为是美人的眼睛,跟美人或是景色一点关系都没有,主要还是因为胡子部落有着美人湾沙漠最大的绿洲以及市集,正是因为如此,来自四面八方进出美人湾沙漠的人马都会在此聚集。
他们会将美人湾沙漠里最新发生的消息在这里与所有人分享,所以从胡子部落就能一窥整个美人湾沙漠现状,时间一长,大家就把胡子部落称为美人的眼睛。
所以我们得先赶到百里之外的胡子部落去休整所需,任何想进入美人湾沙漠的人,第一站就得先到那个地方。”
洛小园与狼雄一行人,在星海沙漠为了避人耳目,一路上不敢向各个部落借用或采买骆驼,毕竟星海沙漠人多嘴杂,再加上又与五兽国的势力范围相去不远,他们可不能轻易泄露自己的行踪。
在如此困窘的条件下,他们只能每两个人轮流骑着一只骆驼,慢慢悠悠地昼伏夜出,悄无声息的穿过星海沙漠。这样的配备在星海沙漠或许还能勉强应付,现在来到了更为凶险的美人湾沙漠,那就远远对付不了接下来可能遭遇到的严苛环境。
首先是粮食与清水的驮运,美人湾沙漠经常数以百里找不到任何水源与部落人烟,再加上在这里经常会迷失方向,若不是带着充裕的粮食与清水,那就是在鬼门关前挑衅死神。
其次是一只骆驼负载着两个成人的负担过大,即便是骆驼这种沙漠神器,也无法长时间驮着两个成人长途跋涉,更别说要是不巧途中遇上五兽军,两人一骑根本就无法逃走。
最重要的还是得先去胡子部落打听消息,只要五兽军也进入了美人湾沙漠,以五兽军规模如此之大,所需的粮食与饮水绝对是千百倍于自己,他们一定得去胡子部落进行补给。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要五兽军也去到胡子部落进行补给,他们的行踪自然就有迹可循,至少也能知道该如何回避。
“既然这胡子部落如此重要,难道五兽军不会派人埋伏在那个地方,等着我们去自投罗网吗?”洛小园未雨绸缪的问着。
“那是一定的,所以我们这二十几个人不能光明正大的走进胡子部落。我会让古月与库什海先从胡子部落的后头悄悄溜进去,直接去找我们能够信任的朋友,步察。
步察这个人是奔火族多年的好朋友,我们跟他的祖先族人一直有着良好的关系,他会帮我们搞定所需要的一切。”狼雄仔细的说着。
“那其他人去不去胡子部落呢?我的意思是说,除了古月与库什海以外,其他人怎么办?躲起来吗?”洛小园不解地问着。
“北境所有的部落在胡子部落都有自己常年相交的朋友,不但奔火族如此,五兽国肯定也是如此,所以我们一定不能在胡子部落现身。
一切的补给以及消息打听,就交给古月和库什海去做,其他的人就远远绕过胡子部落,到前面的不老荒山去等着古月与库什海前去会合。”狼雄继续解识着。
“既然如此,不如让我陪着他们俩跑一趟胡子部落吧。这个胡子部落听来凶险非常,很可能到处都是五兽军的人,若是他们俩遇上危险,别说我们的补给就这么泡汤,我们现在更禁不起伙伴的牺牲,有我在,至少能保住他们俩的安全。
更何况我也得去见识见识你们是如何在沙漠中补给所需,这可是沙漠里的生存关键,我总得知道这件事该怎么进行吧。”洛小园提议的说着。
狼雄虽然隐隐觉得洛小园的建议有所不妥,一时却也说不出什么具体的反对理由,更担心洛小园误会他的意见不受到重视,鉴于不久前洛小园才对此发过牢骚,于是便同意了洛小园的请求。
胡子部落不但是美人湾沙漠中最重要的一个部落,它的领袖推选方式也与北境多数部落的世袭或推选制度截然不同,数百年来,他们一直是以独一无二的抓阄抽签方式推选自己的首领。
整个胡子部落的人口约莫两万多人,这在星海沙漠都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大部落,更别说是在环境艰困的美人湾沙漠。
这两万多人中,每隔若干年他们可以经由自己的意愿去推派出他们属意的领袖人选,在所有被推派出的人选中,支持人数最多的前四人又被称为是胡子部落的掌旗,这四位掌旗则有资格参加每七年一度的领袖抓阄。
换言之,胡子部落一直不是个只听一家之言的部落,最受支持或是势力最大的掌旗也不见得就一定会是部落领袖,这也是胡子部落之所以能够一直保持兼容并蓄的原因。
眼下胡子部落的领袖叫做也必多,他的祖上分别来自七、八个沙漠与草原部落,正因如此,也必多向来与各方势力交好,也能普遍获得大家的支持。
也必多家族一直经营的是粮食与骆驼运输的买卖,这在沙漠中是重中之重的大生意,也正因为如此,也必多与多数沙漠部落都有着相当好的往来关系。
而奔火族所熟识的步察,就是也必多家族的重要成员,几十年来一直负责着骆驼运输的生意,管理着将近一千头的骆驼与三百只的马匹,狼雄若想在胡子部落取得更多的骆驼进入美人湾沙漠,一定少不了步察的帮忙。
这天夜里,狼雄带着洛小园与库什海悄悄潜入胡子部落。他与步察有着数十年的深厚交情,即便是在深夜的眠榻中造访,他相信步察也会对自己竭诚欢迎。
狼雄一行此刻来到步察的屋外,这屋子是由无数扁平的石片堆叠而成,这样的屋子,在沙漠中是极其难得的,一来可以阻隔沙漠中的燠热严寒,二来可以抵御沙漠中的飞沙狂风,尤其沙漠中这样的石片取得困难,若非财力雄厚,根本无法在沙漠中盖上这样的屋舍。
狼雄在屋外轻轻敲着石板,这声音从屋外听来虽然细不可闻,却也足以惊动屋里沉睡的步察跟他的妻子。
步察被这一阵连续不断的敲击声给吵醒,于是拿起墙上的弯刀走到墙边,轻声的对外头问道:“是谁在外头?”
狼雄这时低声唱着:“谁给我一碗酒啊,我为他去打恶狼,谁给我一碗酒啊,我为他送去姑娘…”
狼雄所唱的这几句歌词,虽然不是他与步察之间事先设下的密语,却是一听就能会心一笑的一段往事。
三、四十年前,那时的狼雄与步察还只是十几岁的少年。当时在星海沙漠与美人湾沙漠交界的区域,不知从何处来了一群凶险狡猾的恶狼,牠们不但神出鬼没的猎杀各个部落的牲畜,有时还会侵袭落单的旅人或妇女儿童,一时对周遭的部落带来极大的威胁。
年少的狼雄与步察分别是奔火族与胡子部落的猎狼队成员,各自在部落附近展开对恶狼的追杀,而疯狗滩就是当年他们与恶狼主力对决的战场。
他们分别在沙漠一隅发现恶狼足迹后,各自经历了几天几夜的长途奔袭,最后不约而同的在疯狗滩相遇,这时的恶狼与奔火族、胡子部落猎人都已是强弩之末,筋疲力尽的双方都面临着生死一线的绝境。
尤其是奔火族猎狼队更是面临着粮食饮水断绝的困境,年纪最小的狼雄难耐饥渴,突然大声的唱起了歌:“谁给我一碗酒啊,我为他去打恶狼,谁给我一碗酒啊,我为他送去姑娘…”
这时只听得胡子部落的步察起身回应,他模仿着狼雄的曲调,跟着唱道:“我给你一碗酒啊,我们一起打恶狼,我给你一碗酒啊,兄弟一起追姑娘…”
奔火族与胡子部落众人就在这两个少年一唱一和的激励之下,一股作气,起身合力将眼前的狼群尽数歼灭,狼雄与步察也因此成为莫逆之交。
步察在深夜中突然听到当年的那段唱和,立即意识到是老朋友来访,他更知道狼雄这时前来所为何事,因此马上打开了门,招呼狼雄一行人进到屋里。
步察一见到风尘仆仆的狼雄,马上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他知道眼下整片沙漠到处都是五兽军的人马,尤其这胡子部落里更是到处布满五兽军的眼线,狼雄能够来到这里,一定是经过千辛万苦。
“兄弟,你一切都还好吧?”步察关心地问道。
“我好得很,谢谢兄弟的关心。你这边的状况还好吗?”狼雄跟着问候着。
步察这时紧张的探头在门外一番张望,接着转身过来对狼雄说道:“我这里非常危险,你们不能多待,之前曾经有人去跟五兽军通风报信,说我与你们素来交好,此后他们就一直对我这里严加看管,四周随时都有人严密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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