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众大臣闻言,纷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蓝玉更是瞪大了眼睛,心里暗自盘算着:如果自己能够投入更多的钱财进去,那到时候的收益岂不是会更加可观?
就在这时,负责协助试任户部侍郎粟恕的王道亨站了出来。
只见他神色恭敬地开口问道:“敢问殿下,此项业务是否存在风险呢?”
朱棡嘴角含笑,目光落在王道亨身上,缓缓开口道:“大明钱庄乃是由朝廷背书,诸位大可放心。”
在短暂的停顿之后,他接着说道:“另外钱庄里有专门的团队来管理资金,可以确保各位的财富不断增值。”
听了朱棡的解释,众人心中的疑虑逐渐消散。
那些原本还犹豫不决的官员们,此时也不禁怦然心动。
此时心思百转千回的蓝玉,则是咬了咬牙。
最终他下定决心开口说道:“既然如此,本将军决定将家中的部分产业变卖,投入大明钱庄以支持朝廷和晋王殿下!”
蓝玉虽然至今还没有爵位,但他作为太子和晋王的舅舅,将来至少也是个侯爵。
如今这个皇亲表示,要变卖一部分家产投入大明钱庄,朝堂内有爵位在身的人顿时都纷纷开始行动起来。
“臣吉安侯陆仲亨,愿拿出十万宝钞投入大明钱庄。”
陆仲亨话音刚落,汝南侯梅思祖也站出来说道:“臣汝南侯梅思祖,愿变卖一部分家产,拿出十万两白银投入大明钱庄。”
延安侯唐胜宗、六安侯王志、平凉侯费聚、巩昌侯郭兴、济宁侯顾时,等十位侯爵相继表示愿拿出十万两白银投入大明钱庄。
朱元璋眼神意味深长的说道:“想不到这么短时间内,列位臣工就筹集了110万两白银和十万贯大明宝钞。
没有参与其中的爱卿咱也不强求,反正从下个月开始,朝廷会提前把各位的俸禄存入大明钱庄。
所获得的利息咱会积攒起来,给那些表现优异的官员发奖金。
另外从今年开始,山西将作为税务管理改革试点地区。
其下辖各州府收上来的粮食,将会折合成银两全部存入大明钱庄。”
根据历史记载:明朝的白银货币化,最初就是从田赋折银开始的。
正统元年八月,明英宗朱祁镇采用副都御史周铨建议。
命南直隶、浙江、湖广、江西等不通舟楫的地方,将税粮折为布绢、白银征收,上解京城充作俸禄。
在明朝中后期,折粮银成为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若发生灾害都需要依靠折粮银来赈灾,此外折粮银的推广也促进了明朝的财政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然而随着折粮银推广,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计划,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逋欠问题。
这种情况虽然并非在晚明才开始出现,但其规模和影响达到危及中央财政的程度,却是明朝前所未有的新问题。
好在以史为鉴的朱棡,已经提前想到了解决方案。
于是他这才开口建议道:“父皇,儿臣认为所有用来折算粮食的银两,都要用足色且有金花的上好白银打造。
另外银锭凹面要刻有地方名称、税别、重量、内耗,以及有关官员和银匠姓名等内容,以便将来责任追溯。
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失窃隐患,儿臣建议将折粮银统一铸成五十两一锭的分量。”
朱标顿时露出赞赏的神情,“三弟所言乃真知灼见,望父皇予以采纳。”
洪武年间可没有“言论自由”一说,朱元璋根本不在意别人拥不拥戴他。
因为这都不会影响老朱使用那些大臣,用他自己的话说:“太拥戴了反而不好,假如面对的都是一双双崇拜眼神,咱还真不好意思下手。”
或许是想到了那些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在场的文武百官纷纷开始随声附和。
“太子殿下和晋王殿下所言字字珠玑,臣等附议!”
看着已经成为一言堂的大朝会,朱棡心中总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众所周知当一个公司逐步走上正轨越做越大时,就需要流程和制度来进行规范。
这时民主要比独裁,更有利于长远发展。
朱棡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早点把内阁的框架搭建起来,今年至少要完成对第一批阁臣的提拔。
在朝会结束之后,朱元璋并没有立刻开始批阅奏章。
他在临近中午时,将永平侯谢成、魏国公徐达、颍川侯傅友德、都督佥事蓝玉,以及几位在应天的皇子都召集到了坤宁宫。
“咱曾经对几个儿子说过,坤宁宫就是家。
今天也没有什么外人,你们也不要太过拘束。”
说话间已经被任命为从三品光禄寺卿的徐兴祖和井泉,亲自端着热气腾腾的精美菜肴,领着一群花枝招展的宫女走了进来。
“胡椒醋鲜虾,烧鹅,蒜醋白血汤。
蒸鲜鱼,三鲜汤,菉豆棋子面。
椒末羊肉、香米饭、蒜酪……一共二十四道午膳,请陛下和各位贵人品鉴。”
在听到午膳里面有“烧鹅”时,徐达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阴晴不定。
“陛下,您的心思老臣明白,这是几位国公让老臣代为转交的。”
等徐兴祖和井泉两人转身离开之后,徐达迅速从衣袖里面拿出一沓地契,转头递给了坐在不远处的朱元璋。
“如果你要参与那个协议储蓄的话,找个时间直接把银子或宝钞拿过来就行了。
这些地契……你们几个该不会是打算,从大明钱庄贷款经商吧?”
明朝时期官商合作现象较为普遍,主要涉及到经济和政治方面的一些利益交换。
在经济方面官员和商人可以共同投资,一些需要官方许可和保护才能进行的商业活动。
官员可以通过与商人的合作,获得经济上的回报。
此外官员和商人还可以相互提供贷款或担保,以帮助彼此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利益。
然而这并不包括朱元璋统治的洪武年间,此时的相关法律规定:官员不得自营商业,不得参与商事活动。
同时官员也禁止与商人建立合伙关系,或担任商事纠纷的裁判。
徐达既不能回答自己要贷款经商,又要给朱棡这个大明钱庄的创始人,提供合理的贷款申请理由。
正当他陷入两难境地时,朱棡笑着开口说道:“爹,徐叔叔和几位国公肯定是想用这笔贷款,参与大明钱庄的后续投资项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