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她分开已经是第二次,步林本来以为维奥拉就是命中注定要与他共度一生的人。但事实证明,人只能和人在一起。
世上最先进的通信技术便是电报,但是两人均是没有家的浪荡客,一旦分离便是永别。步林很清楚这一点,他已经往东走了很远,却又往西折回,然后停住,又转身向东。他就这么来来回回地走了一整夜,最终跪在地上,狠狠地捶打雪地。
一想到美儿死时的惨状,步林便深吸一口气,猛力地往东狂奔。他明明很清楚自己必须离开维奥拉,但那是心里总像是被一条绳子拴着一样,让其魂牵梦绕。
他就这样行尸走肉般地走了十几天,渴了抓起雪块就往嘴里塞,饿了便去砸死雪狐野兔,茹毛饮血。由于他的特殊体质,所以只要有吃的,无论如何都冻他不死。
这天,他蹲在雪地上,抬头呆呆地看着深空。一时之间,他竟然分不清上下,以为自己会掉到天空里。当然,他不会真的掉进去,只是狼狈地扑倒在雪地上。
他本想就这么趴着,不起来。可是,他忽然听到雪地传来了雪橇滑雪的声音。抬头一看,发现一群狗正拖着一只运载货物的雪橇向着他跑来。
雪橇的主人让狗停在步林面前,便问:“喂,兄弟,我看你倒下了。还好吧?”
步林呆呆地看着来人,只知道对方是个雄性,完全无法分辨对方的特征。他抓住一只狗颈后的皮肉,问男人:“能吃吗?这狗。”
“啊?别开玩笑了。没了狗,买卖都做不成了。”男人说着用手握了握挂在肩上的长枪背带。
“哦……”
步林说着便放开了狗,站起身来没头没脑地往前走。
那男人看步林并没有动粗的意思,便暗暗松了口气。他叫住步林:“喂,随我到宁城怎么样?这大冷天的,要是遇上暴风雪就麻烦了。”
“有吃的吗?”步林问。
“虽然不大,但是宁城怎么也是个城市,能满足你的。”
“那好。”
于是,步林便坐上了雪橇,跟着男人在一片红霞之下进了宁城。
这宁城虽说是个城市,但是没有罡风城一半那么大,就更无法和一流的大都市比了。那矮小残破的城墙立在残阳之下,仿佛是从古战场穿越时空来到这里的一样。这大概是因为军用飞船飞艇的兴起,使得本来高耸的城墙都顿时变矮,及至毫不起眼了。
与别的地方一样,这里的建筑也并不很高,而且全都方方正正的,毫无特色。
一路走去,步林并没有在街上看到很多人,显然都躲到了家里避寒。
男人把雪橇停在了一个由四栋三层房子围成的四合院外,并带着步林从大门走了进去。只见大门后面是一个带有接待台的厅堂,木制的吊灯上本来应该有十几个灯泡,但亮着的就只有五颗。
一个用发箍把一头大卷发卡在脑后的女人,这时正坐在有点残旧的接待台后面。她用一只手托着下巴,半垂着眼帘在翻一本书。她身上的大衣普普通通的,和她普普通通的面容非常搭配。
尽管这里有点像是闹鬼的黑店,但步林毕竟是从荒野回到了文明世界,恍惚的精神马上就稍微集中了起来。
女人抬眼看了看驾雪橇的男人,又看了看步林,最后把目光放在了他衣衫的血迹上。她没好气地说:“喂,大河,你怎么就把杀人犯带到我家旅馆里面了?”
“嘿嘿,他身上的是野兽的血。”名叫大河的男人说完,咧开嘴笑了起来。
“猎人?怎么没枪?”
“他可厉害了,用石子就能打死狐狸。对不对?”大河问步林。
“嗯……”步林点了点头。
他的确在路上这么对大河说过,也没有说谎。因为他这些天里,他发现了自己能驱使体内的水元素,让它协助自己,控制在失控之前提高自己的身体机能。也许是因为精神恍惚,没有杂念,驱使起来反倒如本能般轻易。
“鬼才相信……”女人懒洋洋地说,“不过,杀人犯也没关系,只要有钱就好。”
“我没钱。”步林断然说道。
“那就出门右拐,那里有个坑。”
“嘿嘿,不用这么决断嘛。反正你这里也没有多少住客。”大河死皮赖脸地说。
“既然是你的客人,你怎么不将他带回家去。要知道,我可是还有个儿子要养的。”女人一边说着还一边翻书。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小小一个房子住了六口人。”大河说,“你这里不是缺个男工嘛。你看他,既能做维修工还能当作保镖,多好。”
“他?当保镖?乳臭未干。”
“喂。”大河对步林说,“好好表现一下。能不能吃上热饭,睡上老板娘就靠这下了。”
听大河这么说,老板娘顿时沉了脸。她刚想发作,便看到步林呆呆地从大衣上摘下一颗纽扣。他把纽扣握在手中,随意用拇指弹了出去。
只见那颗纽扣就像是子弹一样飞向厅堂一边的墙壁。随着“啪”的一声响,纽扣深深地嵌入在了墙壁中。
他本来是做不到这么高难度的动作的,一切都因为体内的水元素协助他把力量集中到了手指。
目瞪口呆的大河和老板娘连忙凑到墙壁前面,把手指塞进被纽扣穿破的墙洞。当大河摸到还在发热的纽扣时,手指几乎伸进去两节之多。纽扣打倒墙上能如此深入,要是打在人的身上可绝对能要人性命。
这下,老板娘和大河都无法认为步林是在撒谎了。只见老板娘凑到步林的面前,亲切地握住他的手,笑着对他说:“包吃包住,没有工钱,即时上班。怎么样?”
“嗯……我没所谓。”
“太好了,妮娜。”大河哈哈大笑道,“你终于有个擅长开洞的小伙子了。”
“三条腿的单细胞生物,滚回你的家去!”
老板娘妮娜把大河轰走之后,便领着步林来到了二楼的一个房间。只见这个旅馆不是砖墙就是木头,不仅简朴,而且简陋。那些阴暗的角落还飘着蜘蛛网,让人差点就以为自己来到了空置已久的凶宅。
“这里是我一个人在经营,本来就没什么客人。所以有时候我懒得清洁。当然,也是因为只有我一个人的关系,忙不过来。”妮娜说完哈哈笑着,想糊弄过去。
“为什么不卖掉?”步林脱口而出问。
“嗯……因为这里是我和先夫一起经营的,我不想随便处置我曾经有过的爱。虽然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妮娜指着房间,对步林说:“你就住这屋吧。有需要的话,你还得去楼下大堂值夜。没问题吧?”
“没问题。”
妮娜看着步林身上那沾了血的衣服,说:“你还是去澡堂洗个澡吧。洗完到大堂吃饭。”
“嗯。”
步林一点主见都没有,任凭这位新雇主指使。他来到四合院东侧一层的澡堂洗好了澡,出来时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被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干净的薄棉衣。
他穿好了衣服,便回到了大堂。大堂里仍旧毫无生气,但却有个用头巾包着头发的侍童正往接待台旁边的一张小圆桌上摆放面包和汤水。
那侍童比步林要小几岁,看似十来岁的样子。然而,他长得面如满月,眉清目秀,即便是男人看到也会觉得喜欢。他一看到步林便笑着迎了上来,向步林弯了弯腰,说:“你好呀,大哥哥。你就是在我们家做工的那个人吗?”
“好像是这样。你是?”步林反问道。
“哦,我是妮娜的儿子小满,今年十一岁了。”侍童说。
“我听说她自己一个人经营。”
“没错,但是我也会帮忙做饭。太好了,你来了,我就可以上学了。”
“上学?嗯,不错。”
对上学完全没有概念的步林含糊地应付这位叫小满的孩子。就在这时,妮娜不知从什么地方走了过来。她笑着对步林说:“你的衣服我扔了,你身上的东西都放到房间里了。反正我的衣柜里还有很多先夫留下的衣服,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随便穿。”
“嗯,这很好。”
“我们快吃饭吧。”妮娜说着就让步林和自己的儿子坐下吃饭。
妮娜这时倒是没了之前的冷漠,跟儿子一唱一和地活跃了气氛。步林看到这般温馨的场面,心脏顿时有了温度,目光也变得柔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