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

第一章繁星闪烁的夜晚,一辆豪华版的汽车驶出了繁华的霓虹街区。

郊区的大马路上,路灯昏昏暗暗,路两旁是成片的别墅群。左侧有座别墅一间卧室透过窗纱显出米黄的温馨的光来。

坐在车后坐昏昏欲睡的一个青年男子忽然挺起了身。

“凌奇,绕到那所别墅大门前去。”

叫凌奇的那位也不问为什么,立马加快车速往前找路口。

大门外,高大挺拔的青年男子在门铃跟前踌躇不前,伸了几次手又缩了回来。然而,卧室里那米黄色的光太过诱人,最终还是按了门铃。

“叮咚…叮咚…”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菲佣慢慢腾腾的走了过来。

“你…找谁?”

青年男子略加思索问道:

“这屋子的主人回来了吗?”

“你…到底找谁?”

“叶玉!”

“对不起,这里…没有叶玉。”

“这房子是你主人最近刚买的吗?”

菲佣搜索着会用的词语,终于崩出了四个合适的字。

“无…可…奉告。”

“请问你的主人叫什么名字?这应该可以告诉我吧?”

“我已经告诉你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再见。”

菲佣生硬的说完,扭头走了。

“少爷,这座房子空置已久,应该是最近两天才住了人。要不派手下弟兄查一查住的什么人?”huye.org 红尘小说网

凌奇走到少爷跟前轻轻的说道。

“不用了,这座房子以前的主人姓叶,我们两家是世交。看到屋子亮灯,我还以为…算了,她不可能回来的。走吧。”

汽车继续行驶在宽阔的马路上,青年男子背靠座位陷入了沉思。

五年前的一天下午,还在米国高等学府读经济管理的他在出租屋内等约会的人。

“咚咚咚”

外面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兴奋的从椅子上腾身而起,兴冲冲的拉开了门。

“玉儿,怎么才来?让我等了好久啊!”

“看把你急的,我这不来了么。”

一个浓妆艳抹的红衣女子扭着婀娜的身子硬挤进了屋里。暖昧的语气,风骚的眼神,让他很是不爽。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请你离开我的房间。”

“哎呦呦,就是你让我来的啊。别不好意思了,来来来,我先把你衣服脱了。”

女子放肆的去解他上衣的扣子,他惊愕不已,猛地把女子推开,大声喝斥:“滚出去。”

“凌雪峰,我来了。”

“对…对不起,打扰了。”

门外,背着双肩包的叶玉笑言盈盈的跑进了屋。眼前的一幕让她瞬间石化。红衣女子看到她进来,喜喜笑着走出了房间。

凌雪峰慌乱的扣好上衣的扣子,红通着脸赶忙解释。

“叶玉,我不认识这个女人,不知道她从哪冒出来的。”

叶玉把背包放到桌子上,冲他笑道:

“其实…也没什么,这是你的私事,作为好朋友也无权过问的啦。”

叶玉无所谓的态度让他有些恼火,再一次替自己辩解。

“我真不认识这个女人,她与我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好的,她与你一丁点关系没有啦。别说这个女人了,咱们谈要合作的事吧。”

“不用谈了,我不想和你合伙做生意。”

“说好好的,我投资你去赚钱,赚到钱咱俩平分。你怎么变卦啦?是不是家里同意并支助你到中国发展了?真不够朋友!做生意也不照顾我,想和你一块赚钱就那么难么?!哼!我生气了。”

叶玉佯装生气,背上背包就要离开,凌雪峰赶忙伸手拉住了她。

“那你往后还理不理我?理我的话咱们就合作。”

“干嘛不理你?我还等着你给我挣好多钱花呢。咱们不都说好了不靠家人做喜欢的事么,你到底带不带我挣大线?”

凌雪峰被她逗得哈哈大笑,抬手揉了揉她的秀发,心中的雾霾一扫而光。

然而,自从他来到中国打拼创业,叶玉连个电话也不给他打,他也打不通她的电话。那个红衣女子真的让她心存芥蒂了啊!五年前,凌雪峰二十五岁,叶玉十七岁。

凌氏家族的凌浩天和叶氏家族叶飞是多年的至交老友。凌浩天生意场上的老手,石油,房地产,建材,汽车等什么赚钱做什么。

起先在中国发展,十年前举家迁居米国,在米国生意也是做的风生水起,生意场上没人不认识凌浩天,黑白两道没人敢轻视不给他面子。

凌浩天生有三子,大儿子凌雪成随父亲掌管家族产业,二儿子凌雪飞是个医术精湛的妇幼医生。

大儿子二儿子都乖顺听话,就老三凌雪峰我行我素,不服管教,却深得凌夫人疼爱至深。

凌雪峰小的时候长得明眸浩齿女孩儿像,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长着长着就娇惯的变了样,是人都不服,就他厉害。

聪明是聪明,就是有些左性,爱钻牛角尖,认死理。为了能让所有人服他,特意学了武打搏击,骄横的更了不得了。

叶飞做酒店生意,中国米国鹰国等许多国家都开了圣鹰大酒店,可谓是雄霸世界了。

众多的产业,雄厚资产的他却只生有一女叶玉。叶玉打小聪明伶俐,是个特有主意决断的小人精。

精到什么程度呢?假如有人觉着这小姑娘长得漂亮又可爱,把她拐卖了吧。结果,她没被拐卖,人家倒被她给拐卖了那种。

打小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琴棋书画只要她喜欢,不用大人教,自个看书摸索着就能无师自通。

再完美的人都有缺点,她也有。不能得罪她,不能说她这做的不好那做的不好,特记仇。惹了她十年都不待搭理你的那种人。

两个家庭还在中国居住的时候,凌雪峰的高中学校与叶玉小学学校近邻,每次上学校,都是凌雪峰骑着自行车,后座驮着叶玉。

日子久了,凌雪峰的高中男女同学都认识了叶玉,好吃的好玩的没少送。特别是女同学最爱巴结于她,其中有个漂亮的,买糖果,买新奇的玩意儿千方百计讨好,央求她从中牵线搭桥与凌雪峰处男女朋友。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叶玉软磨硬泡的劝凌雪峰接受那个漂亮的女孩。凌雪峰惹恼火了,来了句:“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

完蛋了,自那之后叶玉再也不搭理他,自行车不坐了,自个背着小书包走着去上学。怎么哄都不待见他,双方家人从中说和都不中,就是不理你,不给好脸色看。

十年前,凌家迁居米国,叶家迁居鹰国,两家分手告别的时候,叶玉都没抬头看他一眼。

有一年,叶飞带着宝贝女儿去米国拜访老友。凌雪峰当着众人耍了套拳脚,拳脚耍得虎虎生威,龙腾虎跃般勇猛。他会叶玉不会,且佩服的又羡慕,不会得虚心求教,不得已才又和他说上了话。为此,凌雪峰欢喜了好一阵子:小丫头片子,还哄不好你了。就问你服不服!

五年前发生的事,叶玉认定凌雪峰是个行为不端爱玩女人的花花公子,彻底与他绝交,连朋友都做不得。凌雪峰曾利用假期专程去鹰国找上门讨说法,面都不给见啊。

凌雪峰无缘无故背上了个花花公子的名号十分恼火,鬼知道那个红衣漂亮的女子从哪来的!说我花花公子,说我玩女人。哼!玩就玩,谁不会玩似的。

自从凌雪峰单枪匹马来到香城,房地产,汽车销售是他主打生意,五年的时间赚得盆满钵满。

闲暇之余还真去结交些名媛佳丽,倒霉催的,他香水过敏。美女身边围绕,刺鼻的香气让他脸红心跳,喷嚏打个不停。

三十而立,事业有成,可怜他至今连个女朋友也没捞得。天天忙于生意的他渐渐的连叶玉长什么样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她小时候大眼睛,小鼻子,红红的小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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