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从原平城离开后,带着部队直奔万家镇。
万家镇就在原平城的左翼。
这里驻守着第九混成旅的一个骑兵营。
好笑的是,这个骑兵营还是上一次第九混成旅堵截新一团有功,鬼子才为这支伪军部队配置的一支骑兵部队。
亮剑剧中,这支骑兵营是丁伟先发现的。
此时丁伟并没有前往新一团接任。
没有丁伟,但有剧透。
这次李云龙之所以带着上百人出来。
主要就是为了这支骑兵队伍。
他去原平城那一趟,只不过是突发奇想。
能收获如此多的枪械,都在他的意料之外。
李云龙带着部队,半天的时间就赶到了万家镇外。
他并没有直接下令进攻。
而是等到第二天凌晨。
凌晨三点钟,是人睡的最沉的时候。
李云龙一摆手,十几个战士跟在他后面,悄悄向伪军骑兵营摸去。
这些人是李云龙的警卫排。
从伪军仓库中找到的那些汤姆逊冲锋枪都给他们配置上了。
用上冲锋枪,虽然只有十几人,但火力可堪比一个连。
李云龙走在最前面,手里捏着几柄飞刀。
伪军的岗哨进入他的飞刀射程范围,都一个个倒下去。
静谧的夜里,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翻进围墙,十几座军营出现在众人视野中。
李云龙用手势分配了一下。
然后做了个割喉的动作。
战士们一个个蹑脚走了进去。
一个军营中住的伪军有二三十个人。
烟味、酒味、汗味、臭味混合在一起,让李云龙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他拔出身后的钢刀,一刀刀切下去。
一刀毙敌!
让睡梦中的伪军,全部无知无觉地见了阎王。
出来的时候,脚上都沾满了粘稠的血液。
所有的味道全部被血腥味压了下去。
新鲜的血不是臭的,而是一股带有铁锈般的甜味。
李云龙是第一个出来的,其他的战士还没有完成任务。
他走到旁边的库房,将里面的骑兵装备全部装进系统仓库中。
这个伪军骑兵营,每人配备一柄32乙骑兵刀、一支44式骑射枪。
此外还有五挺歪把子轻机枪、四门射程8.3公里的41式75mm骑兵炮、四门97式90mm迫击炮。
这些倒是意外之喜。
最重要的是,拴在旁边马厩里的数百批战马!
枪声开始响起来。
哒哒哒!
轰!轰!
是冲锋枪的扫射,伴随着手榴弹的爆炸声。
接着其他军营中也响起了冲锋枪的声音。
不一会的功夫,战士们都开始回来向李云龙复命。
“报告团长,都消灭了。”
“收拢马匹,我们走!”
天微微亮的时候,李云龙带着队伍已经返回到新一团驻地。
张大彪和所有留守战士目瞪口呆地望着这群战马。
“团长,您从哪里弄来的这些战马?这可都是膘肥体壮的好马!”
“废话,要不是好马,咱还不要呢!去把孙德胜喊来!”
“孙连长?叫他干什么?”
看到李云龙又要发火,张大彪赶紧跑开。
“我这就去喊!”
孙德胜,在李云龙来的时候,他就是新一团的一名排长。
这几场仗打下来,连长牺牲了好几个,他就顶上去了。
此人骑术精湛,性格刚烈,作战勇猛,很对李云龙的脾气。
“报告团长,孙德胜前来报道。”
“孙德胜,石友三的旧部,骑兵出身。”
孙德胜瞪大了眼睛,“团长怎么知道俺的身份?”
“你以为自己不说别人就不知道了么?”
“团长,俺十二岁时父母双亡,在路边讨饭时快要饿死的时候,是石友三收留了俺。
俺孙德胜不是知恩不报的人,十二岁从军,征战沙场十几年,中原大战两次负伤,也算报答了石友三的救命之恩。
石友三投降做了汉奸,俺就跟他一刀两断,投了八路。”
孙德胜梗着脖子,一脸不服。
“你别误会,老子不是嫌弃你跟随过石友三,而是看重你的骑兵出身。”
“看到那些战马了么?咱想组建一支骑兵部队,想让你担任骑兵连连长,怎么样,干不干?”
“干啊!团长,您把骑兵交给俺,您就放心吧!半年时间,俺一定训练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
“半年不行,三个月。老子只给你们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之内骑兵连没有任何战斗任务,三个月后,骑兵连要像一支出鞘的尖刀,让鬼子闻风丧胆,能不能做到!”
“能!保证完成任务。”
“好,从咱们的老兵中选50名战士,其他的从新兵种中补充。”
“至于草料和黄豆,就用团里的细面,跟周围的百姓去换。骑兵连的一切事宜就交给你了。”
“是!”
随后,李云龙又将骑兵装备一块交给孙德胜,让他在驻地附近选一块平整的营地,开始骑兵的训练。
晋西北多山地沟壑,鬼子的机械化部队在这里并不多。
论机动性,骑兵当属第一。
一旦骑兵队伍成型,独立团的实力马上就能上一个大台阶。
骑兵来去如风,步兵根本就是望尘莫及。
开阔地带,任何步兵面对地动山摇的骑兵冲锋,都会肝胆俱裂。
士气和战斗力无形中就会丧失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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