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身一人持剑卫旗,几声怒吼,铁血丹心,倒显铁骨铮铮好男儿。
“少爷,这就是你所说的母校沙风学院的学生吗?有血性!”
大法师水木子和科瑞等人对护旗的少年郎连连点头,赞不绝口,从那个被称作黑暗囚笼的地狱一般的世界中走出的他们,对这种不惧牺牲,不投降的品质更为赞赏。
“周志,周新洪,真的是你,我的老朋友。”
仿佛被雷击中了一样,明歌呆愣着,低声唤着这个曾经熟悉的名字,完全没有听到几人的话。
在明歌离开六极星前往黑暗囚笼之前,少年时代的周志,明歌和王翰三人被称为铁三角,关系最为要好。
完全没想到,返回烟境遇到的第一个人居然就是曾经最好的朋友。
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久别重逢,这种激动是无法形容的,而且最重要的是本该早已成年的周志居然如此年轻,还是个十六七岁少年的面貌,那岂不是说明明歌的的猜测是正确的?
“黑暗囚笼的时间和六极星不同,我在黑暗囚笼待了快十年,这里也许没有过去十年,也许仅仅只是过去了几年,我爱的姑娘说不定还在等我,我还有机会!”
明歌急忙和身边几人分享自己的发现,都没有心思去关注山下的战斗了。guxu.org 时光小说网
“周志看着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她一定也是这个年纪,我十六七岁的时候还没谈恋爱,呸,何止十六七,我在黑暗囚笼十年都没碰过恋爱,她才十六七岁,正是一个女孩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还有机会,我还有机会弥补过去!”
“对对对!”
明歌激动的手舞足蹈,一旁的大法师和科瑞连忙点头表示同意,虽然他们也没谈过恋爱,大法师七百多岁了还是个老处男,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对明歌的观点表达赞同,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法尔克,专和自己老大过不去。
“少爷属实心思缜密,窥一斑而知全貌,看到个旧日朋友,就能联想到自己和女神还有戏,实在厉害,厉害!”
他们的赞同让明歌更加亢奋,恨不得两条手臂变成翅膀飞到那个女孩的家里去给她个大大的拥抱,不行,手臂变成了翅膀还怎么拥抱姑娘?那就在身上插上两根翅膀吧,他的手还得捧花和拥抱姑娘呢。
明歌兴奋的胡思乱想,法尔克忽然说了一句话,如同一盆冰冷的水扣在了他燥热的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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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漂亮啊!”
是啊,她漂亮啊,明歌愣住了,是啊,她漂亮啊!
在明歌离开之前,她就是班里的班花,虽然那时候班里没有评选班花,但她的美丽是公认的,不仅长的美丽,还温柔贤惠,耳边缠绕的发,嘴角微微的上扬,那时明歌最大的乐趣,就是夏日的午后,爬在桌子上近距离欣赏她的侧颜,秀气的琼鼻,清雅动听的声音,她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清凉的风,缭绕在明歌的心头,带走整个下午的燥热,她身上淡淡的芳香,是明歌第一次闻到的女生的体香,如玫瑰般香甜,却又没有那么浓烈,若有若无的香气,更像路边的蔷薇,花香可闻,却摘不得,可惜没看多久就被老师发现了,然后明歌就被老师调走了,再也没能和她同桌,然后明歌最大的乐趣就变成了夏日的午后爬在桌子上,远距离欣赏她的侧颜,就是离得有点远,经常被人挡住视线。
那个时候明歌就已经听过一些流言说有男生想要追求她,但是当年的明歌也是个热血少年,不像现在沉稳老练,压不住脾气,谁敢招惹他,必咬那人一身血,就算是老师也从不怕,他还在上四年级的时候,就能让五年级的学长绕路走,他到了五年级后更是无人敢惹。
他是她的同桌,更是她的护花使者,谁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去追求她,但是现在呢?明歌心中苦涩,护花的使者都失踪了多年,花还会没人摘吗?哪怕是蔷薇也被人拔光了刺吧!
明歌心中苦涩,这抹苦涩冲淡了刚才的狂喜,明歌再次恢复了面无表情地死人脸。
当我每次冲动的时候,现实都会及时出现并给我泼上一盆冷水。特别及时,从不迟到。
这是一次豪赌,我赌输了罢了!明歌这般安慰自己,也不知是安慰还是调侃。
万般理由总无用,所有的一切最后都只能归结到自身的选择,自身的失败上来。
明歌眼神中的光芒消失,再次变的深邃,就像个无底的洞,没人能看出此刻的他在想些什么。
苏利疯狂的给法尔克使眼色,让他道歉,但想了想法尔克那张嘴,恐怕道个歉也能惹出事,又让他闭嘴别出声。
但明歌罕见的没有再踢法尔克的屁股,反而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不用害怕,法尔克虽然嘴欠,但是很多时候他说的话都正中要点。
明歌不怨法尔克,自己所说才是幻想,法尔克不过是现实化成了人来到了自己身边,怨谁呢,只能怨自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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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蹉跎了时光,浪费了机会,怨谁呢,只能怨世界太琉璃,诱惑太多,而我不是诱惑。
“砰!”
战场之上忽然传来一声巨响,明歌等人这才想起来战场上还有人在等帮忙呢。
“糟,光顾着聊天了!”
山下的局势此时又发生了变化,凡人们逃的很快,但沙风学院的学生们倒是悍不畏死,没有一个逃跑,都留了下来,围在周志身边,但大阵在时尚不是蓝白校服方的对手,大阵破后又怎么可能抵抗的住对方的攻势,明歌他们不过聊了片刻天,十几个穿黑鹰服的沙风学院的学生已经都被打趴在地上,动弹不得,若不是对方没有下死手,恐怕就是一地尸体了。
周志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此刻上有好几个三阶的修士御剑飞行,俯瞰着他,下有四十多个蓝白校服方的二阶修士拿着各色的法宝灵器死死地盯着他,仿佛盯着病狮的鬣狗群,就等你倒下的一瞬间扑上来撕咬你的尸体,吞噬你的血肉。
周志浑身是血,一道道伤口遍布他的全身,旧的伤口还没结痂,新的伤口又已出现,眼角不时的抽搐,腿肚子也在打转,同时和这么多同阶修士战斗让他的精力过度消耗,已经无力再战,但他却强撑着身体不让自己倒下,右手已经没有力气再拿起剑,但却紧握着剑不放下,剑尖拖拉在地上,剑柄还握在手中,战士永远不会放下手中的剑,直到死亡。左手紧紧抓住战旗的旗杆才让自己能够勉强站立,即便如此,他因为失血过多而显得惨白的嘴唇也没有吐出过一句投降的话。
“你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固执,早点投降还会受这罪吗?真是贱骨头,不挨顿毒打都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
一个长的尖嘴猴腮,带副厚厚的瓶底眼镜的三阶修士站在飞剑之上,对周志冷言嘲讽,刚才就是他让周志投降叫爸爸。
周志没有回话,握旗的左手却握的更紧了,行动就是他的回答。
“作死没够的东西,爸爸今天就教教你什么叫识时务!”
尖嘴猴腮的修士眉头一皱,显然周志无声的回答激怒了他,当年沙风威风时你瞧不起我,现在沙风都衰落成昨日旧梦了你还是瞧不起我,甚至连句话都不正面回我,你当你还是当年的你吗?
尖嘴猴腮的修士御剑冲向周志,他早已看出周志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根本无力再战,他这一剑又快又狠,打定了主意要杀了周志,丝毫不念及同胞情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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