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又死一人
春香楼里的人都被叫了出来,老鸨站在一旁不敢言语,只是盯着,她倒要看看花郎他们如何从这些老妈子中找出杀人凶手。
花郎望了一眼那些老妈子,问道:“你们都是一直呆在春香楼,年纪大了后便在后院做些杂务?”
那些老妈子点点头,却不敢多说一句,只是在她们点头的时候,花郎多少发现了一点不对,这么多人这样的回答,有点滥竽充数的感觉,就算其中某个人不是一直呆在春香楼的,那她也是可以点头的。
这般想着,花郎突然改变了问法,他望着老鸨,问道:“这些人当中,谁是最近才来的?”
老鸨一时犹豫不想回答,可当她看到花郎凌厉眼神的时候,顿时慌了神,道:“二姐……二姐似的。”
花郎望着那些老妈子,问道:“谁是二姐?”
那些老妈子相互张望,最后将目光投到了一个妇人身上,那妇人四十多岁年纪,此时有些慵懒,看其脸色已少风韵,此时二姐被众人目光所盯,有些慌张的站了出来,羞怯的说道:“我……我是二姐。”
花郎望着二姐,淡淡一笑:“你是最近新来的?”
二姐点点头:“我流落到此,饥肠辘辘,幸得春香楼收留,在春香楼后厨帮忙。”
听了二姐的话,花郎并没再问其他,只是说道:“既然如此,跟我们去县衙一趟吧!”
这句话一出,所有人都震惊了,难道花郎只问了那一个问题便要带走这个可怜的老妈子吗,春香楼的老鸨有些看不过去,冲了出来,道:“花公子,你说我们春香楼有凶手,我让你们查了,可如今你无缘无故带走我春香楼的人,可有些没道理吧?”
花郎微微一笑,道:“你着什么急嘛,我不过是带二姐回县衙问话,如果她真是冤枉,我们自然会放她回来,你们这般紧张,难不成其中有猫腻?”
花郎这样一说,那老鸨那里还敢不让花郎将二姐带走,而此时的二姐,一脸焦急,欲语无言,最好被两名衙役夹在中间,离开了春香楼。
在会县衙的路上,温梦偷偷望了一眼二姐,发现她仍旧紧张、哆嗦,样子极其可怜,温梦心中不忍,向花郎问道:“你真觉得她有问题?”
花郎点点头:“凶手这几天才开始犯案,可知凶手是这几天才来的,那些老妈子在春香楼待了几十年,若是想要杀人,恐怕早就杀了,又怎会等到现在。”
温梦欲言又止,最后也只得闭口不说了,可在她的心里,总觉得这个二姐很可怜。
来到县衙之后,包拯并未对二姐升堂,只是在后衙对她进行了一点询问。
“二姐祖籍在那里?”
二姐似乎没料到包拯会这样问,犹豫片刻之后,答道:“京城开封。”
包拯眉头微皱,道:“京城开封离天长县至少有几百里的距离,你一弱质女流,怎会流落至此?”
二姐神情悲戚,道:“民妇世居京城,可是后来家园被恶徒霸占,无奈只得流落他乡。”
包拯听后,突然怒道:“一派胡言,既然家园被恶徒霸占,为何不去开封府伸冤,开封乃天子脚下,难道允许这种不法事情?”
二姐被包拯训斥,连连哭诉道:“大人明察,民妇也是想去伸冤的,可那恶霸与开封府尹狼狈为奸,我一介民妇,又如何斗得过他们,大人说天子脚下不会发生不法之事,谁会相信,殊不知越是天子脚下,那不法之徒就越是猖狂。”
二姐说完,又是梨花带雨,而包拯也被二姐的一番话说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他又岂会不知二姐所说,在这个世界上,不法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不论那个地方在哪里,京城多权贵,而权贵往往更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他们视人命如草芥,何时想过京城是天子脚下?
包拯无奈,准备放二姐回去,可就在这个时候,花郎淡淡一笑:“二姐口才不错,不过你想回去,却也必须等我们去京城取证之后再说,毕竟如今天子圣明,开封府府尹多半也都公正廉明,你若真去伸了冤,我们一查便知。”
两名衙役将二姐关进了大牢,而这个时候,包拯连忙问道:“花兄弟真准备去京城取证,这一来一回可就大半个月的时间啊,到了那时,这天长县还不乱套了?”
花郎长吸一口气,道:“去京城大可不必,将二姐收押监牢,也不过是想观察她一下罢了。”
将如此,大家才松了一口,毕竟若去京城,这里的事情可就真耽搁了。
可就在大家商量着如何观察二姐的时候,一名衙役急急忙忙跑来禀报说,又有一人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花郎等人不敢怠慢,连忙赶了去。
那个地方是一家赌场,死的是赌场的当家,平时大家都叫他龙哥,在天长县赌博这一块生意方面,是龙头,无人敢惹,如今他死了,对天长县来说也是好事,毕竟少了这个人,不知道要挽救多少将要面临破产的家庭。
只是人死了,包拯身为天长县县令,就有责任找出凶手。
人就死在龙哥的卧室,花郎等人走进龙哥卧室之后,一时间有些惊呆,因为这里是他们见过的最舒服的卧室了,先不说床很大很柔软,就是里面的摆设,也是极尽奢华,在墙的一角,摆放着一大箱子酒,那些酒就算不去喝,都能闻到阵阵香味,而且更让人觉得惊讶的是,在房间的桌子上,有一大坛子来自西域的葡萄美酒,而且,在坛子一旁有一夜光杯,此时血红的葡萄美酒在夜光杯中,显得是那样的晶莹剔透。
包拯他们很少见到葡萄酒,更是少见夜光杯,所以此时看到那夜光杯和葡萄酒,都不禁生出感慨来,古诗常云的葡萄美酒夜光杯,真的是意境非凡,让人好生喜欢。
不过当大家看到倒在桌子上的尸体之后,这种意境和喜欢立马消失的无影无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