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6章 昔日命案
卷宗上将当时发生的事情记录的很清楚,只是因为命案发生在深夜,所以每个人都有嫌疑,而也每个人都沒有嫌疑。
所以唯一能够证明凶手是谁的便只有那个死者张东的钱袋,可是无论是谁,都沒有拿那个钱袋,当然,也可以这样说,沒有人找到那个钱袋在谁的手中,张东的钱财,就这样凭空消失了,无论是客栈的掌柜伙计,亦或者是龙头他们几个,都沒能找到任何钱财。
当时的衙役对着几个人用尽了各种方法,用刑,逼供,等等,可是到最后却是什么都沒能找到,而那个叫孙王的书生,更是因为身子骨单薄,忍受不了牢狱之苦,最终死在了大牢之中,因为这个事情,淮南城曾经闹腾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那个书生孙王的家人很不满府衙的这种行为,嚷嚷着要去告御状,当时的府衙对此很是沒有办法,他们用刑并不是很厉害,最多也就是吓唬吓唬他们,那书生孙王之所以死在大牢之中,那是因为他身子骨太差的缘故。
可府衙毕竟不占理,如果孙王是杀人凶手,那还好说一些,可若是孙王不是杀人凶手,那府衙就存在很大的责任了,为此,府衙美好与那孙王的家人周旋,最后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组织了孙王家家人的胡闹,而在那件事情结束之后,孙王的家人便搬离了淮南城,如今在什么地方,不得而知。
后來因为实在是什么都调查不出來,府衙一点办法沒有,才将那几个嫌疑人给放了出來,并且将当年的那件命案列成了悬案。
花郎看完卷宗之后,也觉得这件命案听古怪的,如果当时他在现场的话,他会怎么做呢,只怕也是会将精力放在钱袋上吧。
可钱袋找不到,从其他人身上入手,其他人却根本不知道一点线索,这只怕就有些难办了。
不过,花郎是不相信钱袋会无缘无故消失的,而且当时那种情况下,也不太可能是外面的人所为,那么唯一的可能便是凶手杀了人,然后将钱袋给藏了起來,当时淮南城下了一场大雪,钱财藏起來之后被白雪覆盖,想來当时的衙役只知道搜查客栈,而忘记了搜查其他地方的白雪了吧。
而等命案结束之后,凶手完全可以将那些银子拿出來给花掉。
可根据后來发生的后续事情來看,那些人沒有一个在命案结束后再去过淮南坡胡同,也沒有任何一个人因为那件命案而一夜暴富。
最后,花郎将所有的怀疑都放在了那个被打死的孙王身上,如果他是凶手的话,那些钱财就算真的存在,其他人也沒有办法一夜暴富吧,知道钱财在什么地方的只有与那个孙王,可他已经死了,而且他的家人离去的奇怪。
当然,也不排除有其他人,也许凶手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知道如果自己突然有钱的话会被人怀疑,所以就算他很有钱,也不敢大手大脚的花,他可能一直都在寻找机会,一个可以让他痛痛快快花那些钱的机会。
而如果事情真是如此的话,那么这个凶手当真是有着超乎常人的忍受力的。
这个时候,花郎不由得去想,如果龙头的被杀跟当年的事情有关,那么杀他的人会不会是那个张东的后人呢,为的便是替张东报仇。
不可否认的是,凶手一定在当时的那几个人当中,如果府衙找不到命案,死者的家属可能会想到把所有人都给杀了,这样一來,也算是替张东报仇的了。
这种情况十分有可能,只是张东的家人有沒有可能在淮南城呢。
这件事情兴许是可以调查一下的,因此,花郎对那个來送卷宗的衙役吩咐了一下,要他回去之后找几个人,在淮南城调查一下,看看在这淮南城中,有沒有当年那个被人张东的家人,当然,那个淮墨胡同,是重点调查对象。
衙役离去的时候,寒风更重,雪也更大了些,此时的花郎,突然想到了花花姑娘,她说晚來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不知为何,花郎突然很想到花花楼去,跟那个花花姑娘好好的痛饮一番。
不知为何,花郎对那个花花姑娘总是讨厌不起來。
天晚的时候,花花楼内很是热闹,热闹的让人有些怀疑,这还是不是冬天。
这当然是冬天,只是因为这里有女人的被窝,所以这里的男人是感受不到一点寒冷的。
一夜就这样过去了,有的人在沉思,有的人在狂欢,当然,更多的人则是在沉睡。
次日,花郎起床之后,一名衙役急匆匆跑來,说花郎让他去调查的阿虎和青桐两人他已经调查清楚,在龙头被杀的那天晚上,阿虎在跟一帮兄弟喝酒,而青桐则在家休息,不过那个青桐虽然无人可证明他的不在现场证明,可他的腿因为下大雪的缘故,突然变的很是疼痛,根本就走不动道,因为这个,他们两人好像都是沒有嫌疑的。
当然,除了这个之外,那个衙役还将这两个人与龙头的矛盾调查清楚了,那个阿虎之所以被龙头砍掉两根手指,是因为阿虎欺负了一个妇人,而据有些人称,龙头的混混团体有一个规矩,那便是老弱妇孺不再他们动手的范围之内,如果有人敢对老弱妇孺动手,他便要砍掉谁的手指。
从这方面來看,这个龙头还不算一个特别坏的人。
至于那个青桐,则纯粹是龙头看他不惯,然后便在某一天的下午,带着一帮兄弟把他给打了,打的莫名其妙,打的沒有一点來由,也因为这个,到现在为止,那个青桐想起这件事情便怒不可揭,他简直觉得那个龙头不可理喻,简直就是有病。
听完这些之后,花郎也不得不耸耸肩,说那龙头果真是有病,那青桐有沒有得罪他,他怎么就突然把人家青桐给打了呢,而且还打的那么重,打的他一条腿残废了,沒当寒冬來临,整条腿便疼的让人难以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