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采薇集 ——董传策

董传策,字原汉,号幼海,南直华亭县人,授刑部主事。因偕同僚上疏弹劾奸相严嵩积恶误国六大罪,引起世宗震怒,被拘入狱,追究主谋,施以酷刑,几次死里逃生,后谪戍南宁。穆宗即位后,召他回京,官复原职,改南京大理卿,进南京工部右侍郎。以言官劾其受人贿赂,遂被罢归田,因苛责仆人引起众愤,被仆人所杀。著有《奏疏辑略》、《采薇集》、《幽贞集》、《奇游漫记》等。

严嵩深受嘉靖皇帝的信任,担任了内阁首辅、太子太师,擅权十余年,网罗了大批爪牙党羽,排除异己,操纵国事,吞没军饷,使得军备松弛,东南倭寇和北方鞑靼侵扰日益严重,形势危急。担任刑部主事的董传策实在看不下去,彻夜难眠,他忍无可忍向皇帝上疏弹劾严嵩,列具了严嵩六项罪状。巧的是,这一天他的同僚张翀、吴时来也分别上奏希望弹劾严嵩,一日内竟然有三人同时发难,朝廷上下顿时有人震惊,有人担心,有人恼怒。

严嵩立即向皇帝密报,说这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诬陷,主谋就是官职仅次于他的徐阶。因为董传策与徐阶是松江府同乡,而张翀、吴时来是徐阶的门生,董传策与张翀又是刑部同事,吴时来还在松江做过官,他们如此密切的关系,如此统一的言行,不可能没有串联组织、没有预谋。

嘉靖皇帝听了严嵩的分析,极为恼怒,即刻下令逮捕了董传策他们三人,交严嵩务必审出幕后主谋。无论怎样严刑拷问,董传策他们三人竟然口径一致,都回答说是“此高庙神灵教臣为此言”,最后严嵩只得以“三人相为主使”结案。嘉靖帝一看,三人杀头的条件还不够,那就充军去吧:张翀到贵州,吴时来去横州,董传策发配南宁。

于是,董传策他们三人结伴南下,在中秋节时到达广西全州后分了手,因干旱航道不畅,坐等江水上涨。第二天居然下起了大雨,江水暴涨,董传策甚为得意,挥笔写了《全州大雨》诗。不久,到达桂林,当地好友邀他们畅游奇山宝洞,生在江南的董传策平生第一次领略这样的水光山色,游兴更浓,伏波岩、水月洞、独秀峰、七星岩,一个一个地方游过去,还写篇《游桂林诸洞岩记》。

董传策行船终于到达南宁的青秀山下,他看到这座满目葱茏的山峰,就有股说不清楚的喜爱,顾不上旅途劳顿,立马上岸去登山。他游了一处又一处,游了一天又一天,足足游了九天之后,才回头办正事。从朝中被贬外放,他的心情原本是悲愁的,然而面对广西的山水,精神又振作起来了。那些沿途见闻,被他写进了《奇游漫记》。就此,董传策在南宁开始了“出门船当屋,归来屋作船”的生活,邕江水急滩多,船工辛苦危险,因此要雇请小船比较困难。董传策就自家买了一艘带蓬的小船,船篷两边开了小窗,挂上窗帘,船篷底下摆只小桌子,可以围坐七八个人,由家童撑船划桨,他还为新船取名叫“飞庐”。

严嵩被推翻了,徐阶接替了皇帝首辅的位置,董传策听到消息,极为兴奋,三天两头乘了“飞庐”到青秀山去,深入民间了解民众疾苦。董传策奉诏离开南宁,回京复职去了,担任礼工二部侍郎,后来,又被免官职回了故乡,因约束家奴过严而被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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