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大军过境

大军过境可不是儿戏,雷纳德的三千士兵,在这个时代已经能够左右万人战役的胜败。

一个几百人的小镇,对于这三千士兵而言,连份甜点都谈不上,顷刻间就能屠灭。

因此,在收到雷纳德出兵的消息后,盖里斯就下令动员领地内的全部军事力量,严阵以待。

然后,在今天这个阳光明媚的上午,盖里斯他们就又收到了一个口信。

雷纳德要求他的军队,要从阿尔哈迪镇的正街上穿越。

当然这个口信,明面上是传给伊莎贝拉的。

伊莎贝拉收到这份口信的时候,盖里斯、约翰、西蒙、乔治等人都在场。

头戴简易冠冕的伊莎贝拉没有直接回复信使,转而将目光看向了盖里斯他们。

约翰与乔治面色都隐有忧色,这种两支军队近距离接触的风险,确实很大。

这年头,各个封建领主,对自家军队的约束都相当有限,稍不留神发生摩擦,引发矛盾都不好收场。

可如果就因此拒绝对方的话,又会显得他们这边胆小怕事,届时传闻出去,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最终,还是盖里斯轻声说道:“无妨。”

伊莎贝拉也颔首示意,表明这是自己的意思。

现如今,这片领地还缺乏一个系统的中央机构,因而盖里斯的意思就是伊莎贝拉的意思,因而伊莎贝拉的意思,就是这片领地的意思。

……

犹如长蛇的雷纳德军队移动了,他们如一根长矛,行走在这片高原上,

而在雷纳德骑马靠近城镇的时候,面色也略微凝重起来。

原先距离较远的时候,还看不太清,等近了时,他才意识到伊莎贝拉与盖里斯这两个家伙,在过去一年里给他整了一个多大的惊喜。

在左右各四名骑士的簇拥下,雷纳德骑着马走在军阵的最前方,因而也最先同伊莎贝拉会面。

少女没有骑在马上,只是穿着一身简朴的男装,头上戴着一个寻常冠冕凸显其身份。

因而当两人会面的时候,雷纳德居高临下,便是连下马的兴趣都无,伊莎贝拉却要抬起头仰望。

不过这却并没有显得伊莎贝拉就如何的卑微,因为在她的身后,是整整140名披甲士兵,以及六名骑在马上全副武装的骑士。

虽然说这些披甲士兵们,大多身穿的是棉甲,只有少量的士兵披着锁子甲。

可雷纳德军队中的披甲士兵,其实也就这个水准层次,锁子甲的装配率甚至还不如。

这年头欧洲常用的棉甲,是一种由厚实棉布或亚麻布层叠缝制而成的软甲,有时内部还填充了棉花、动物毛发或其他柔软材料,如皮革之类,以增加缓冲能力。

就防护力而言,寻常未经细致打磨的刀剑,根本无法切开这种棉甲,在面对钝器打击的时候也能有所防护,能够有效降低箭矢的穿深,但在面对长矛的时候,就容易无能为力了。

因而,这个时期的法兰克人,普遍会将穿着棉甲的士兵认为是披甲士兵。

一支完整的140人的披甲步兵军阵,已经足以证明一位领主的身份了,这是伊莎贝拉在向雷纳德表明,她已经长大。

看着这位穿着男装,留着短发的殿下,雷纳德冷哼了一声。

“好久不见,伊莎贝拉。”

“好久不见,雷纳德。”

两人的对话,简短而无趣,彼此之间形同陌路人,也确实没什么好聊的。

便是那贵族间应有的礼仪,都被简化成了直呼其名。

伊莎贝拉让开道路,她身后的披甲士兵们,也随即变阵,迈着整齐步伐,在道路左右两侧站稳,替雷纳德以及他身后的那些士兵让开条道路。

由此,雷纳德也一眼看穿了阿尔哈迪镇。

在这条正街上,每隔三步,便立着一个持握兵器的士兵,这些士兵的披甲率平均在30%到40%之间,与雷纳德的主力部队大致相当。

而在这条街的出口,那是一片金属在折射着耀目的光。当雷纳德领着先头部队,率先走入小镇后,便能感受到那清晰的敌意,周围的那些士兵们,是发自内心的仇恨自己。

他可以确定,如果有机会,那么那些士兵将会毫不犹豫的对自己发起冲锋。

但他不在乎。

他所在乎的人,在这街道尽头。

盖里斯将这次欢迎仪式的重头戏放在了小镇的另一端。

与伊莎贝拉不同,盖里斯是骑在马上的,在他的身后,近百名骑马的军人。

其中有约有30人都披着锁子甲,他们没有外套罩袍,而是任由金属折射着阳光。

只不过这些骑马的人,在雷纳德眼里,还谈不上骑兵,大多数应该只是骑马步兵,只有少部分是清晰无误的轻骑兵。

“不错啊,小子,比我那个废物继子强多了,可以担的上一句白手起家了。”

雷纳德是看不上盖里斯这点家当的,但他也清楚,同他的继子汉弗莱相比,盖里斯的家庭并无什么值得称赞的。

若非其父亲死在了蒙吉萨战役中,麻风王觉得有所亏欠,盖里斯想在王宫中受训成为名骑士都不太可能。

但盖里斯对于雷纳德的称赞并无什么兴趣,而只是一个随意的礼节后,便示意身后那些骑马的人让开道路,叫雷纳德赶紧走。

在雷纳德的军队,从阿尔哈迪镇中横穿的过程中,盖里斯也略微估算了对方的军事实力。

三个千人规模的步兵大队,其中近一半的人身披棉甲,较少的人是锁子甲。

武器以长矛、戟、钉头锤、单手剑、强弩等为主,并没有多少长弓手。

至于雷纳德最为精锐的,便是那接近三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以及相应骑士侍从。

这些人构成了一支一百多人的重骑兵部队,还有着近两百人的雇佣轻骑兵。

军容之盛,使得盖里斯身后的那些年轻人,那些帕拉丁侍从们,都不由得为之动容。

耶路撒冷王国是一个武德充沛的国家,虽然这个国家的法兰克人数量可能只有十几万,虽然这个国家的总人口只有四五十万。

但其在战争时期,所能动员出的兵力,却能达到两万人规模,快速动员的话,也能拉出一万人起步。

依托较同时期中东地区穆斯林军阀,更为高效的动员能力,耶路撒冷王国在萨拉丁崛起之前,可谓屡战屡胜。

纵然萨拉丁崛起之后,也被迎面一拳蒙吉萨战役,锤爆了他的三万大军。

哪怕后续萨拉丁从鲍德温身上找回了场子,可也有了PTSD,在自己实力积蓄到极限前,都与耶路撒冷王国保持着相对和平。

可以说,正是从盖里斯眼前经过的这支大军,维系着法兰克人对中东的殖民统治。

让法兰克人在这个公元12世纪,便有机会尝试如何殖民海外。

当然,像这样一支军队,也并非不存在缺陷。

而且那缺陷更是大的要命。

在盖里斯眼中,雷纳德的这支三千人军团,没有区分出明确的辅兵,或者说他们就是把寻常步兵作为辅兵使用。

直接点说就是,这三千人的军团,其后勤可不是一般的糟,而是非常糟。

有的只是二十几辆随军马车,拉着许多物资,放着一些杂乱的武器或者营具之类。

当然,这其实也没什么好说,中世纪欧洲常见的战争,其作战半径,很少有超过三百公里范围的。

三百公里的作战半径,携带10日口粮,基本就能完成行军任务,根本不需要专门的、额外的后勤部队。

然而一旦陷入大规模兵团作战,或者真正意义上的远征时,那么法兰克人的行军,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之前,必然陷入一团乱麻的僵局灾难中。

1095年东罗马皇帝阿莱克修斯一世·科穆宁向天主教罗马教廷求援,教皇乌尔班二世回应了对方,由此拉开了一次又一次灾难的序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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