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知道自己的女儿罪该万死,可饶商信夫妇到底是心疼女儿,就算要忍受良心的谴责和道德的指控,他们还是不忍心让唯一的女儿接受刑罚。
他们自然也知道,等待女儿的,是死路。
于是,他们给饶绮之换了个新的身份,搭乘直升机,连夜将女儿送去了m国。
当饶绮之再醒来时,已经是四个小时后了。
她躺在一间阴暗的屋子里,屋里的灯光很暗,磨砂玻璃外面的天,很暗。
她的脸上缠着纱布,只露出了两只眼睛,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很疼,也很僵硬。
她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记得,她跟父亲大吵了一架,然后父亲狠狠的扇了她一个巴掌,然后,她就不省人事了。
她艰难的支着身子从床上爬起来,看到了床边放着一封信。
她拆了信封,打开看。
信是饶商信写的,大致内容是,交代她用新的身份,就在m国生活下去,以后,再也不要回国,哪怕这辈子再不能相见,但,只要她还活着,就足够了。还有,千万不要打电话回来。
信的最后,写着“阅后即焚”。
信封里,还有一张银行卡,密码他在信上也写了。
这张卡里的钱,足够她在m国生活一辈子了。
看完信,她才终于明白了,原来,她做的一切,她的父亲都是知情的。
他甚至,还帮她安顿了后面的一切。
旁边有一台全新的手机,她拿了过来,解锁看了一眼,里面装了一张新的电话卡,没有通讯录。
她握着那张卡,攥在手里很久很久,才起身在房间里找到了打火机,忍着泪,将那封信烧了。
翌日,天才微微亮,饶商信就一个人开车去了檀城警局。
他把车停好后,解开了安全带,深吸了一口气,出了车门。
门口的保安问他:“请问有什么事?”
他非常平静的笑了笑:“我来自首。”
过去的那些年,他走过的每一天就像在走钢丝,时时刻刻都提心吊胆。
只有在这一刻,他才觉得,他是真的放松了,从未有过的轻松。
听到他说的话后,保安立马拨了个电话,有几个警察从里面跑了出来。
在确认了饶商信身上没有武器后,便将他带了进去。
对私自制造违禁药品,走私,买通货车司机在敏行路故意撞人,还有王素华被灭口的罪状,饶商信都供认不讳。
警方随即根据饶商信提供的信息去查了这几桩案件,的确发现了饶商信留下的痕迹。
可吴学义觉得,好似一切都过于顺利,总觉得哪里有不妥。
于是,天刚刚大亮,饶商信就被送进了看守所。
几天后,还是阴天。
饶绮之已经拆了绷带,她知道了,她现在所处的国家是m国,现在踩着的土地是一个叫“探之”的小镇。
这里常年阴雨,终日不曾漏进阳光。
饶绮之很喜欢这个小镇,因为“探之”,她甚至还抱有幻想。
他,会来找她吗?
接下来的一周,她都躲在暗黑的房子里。
夜里十点,风很大,依旧是天阴。
饶绮之在网上看到了自己被全国通缉的消息,心情倒也并未有什么起伏。
在她心里,所有的一切她都早有预料,只是,比预期来的早了一些。
她继续翻看新闻,很巧,在新闻里看到了顾萧的身影,是贺他又赢下了一场官司。
“恭喜你,顾萧。”
她躲在阴暗的房间里,微微勾了唇角,声音很微弱,她背靠墙,头发凌乱,衣着破败,哪里还有往日饶家大小姐的风光和娇贵。
可即便是这样,她还是发了疯一样的想他,念他。
在这场暗无天日的逃亡里,她躲过了所有人,可不管她怎么逃,却唯独,逃不开顾萧一人。
也许她是真的疯了,她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很久,屏保上是顾萧精致的侧脸。
然后,鬼使神差的,拨通了那个早已烂熟在记忆里,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号码。
甘愿如此冒险,只为,能再听一听他温柔的声音。
“哪位?”
依旧是低沉的嗓音,即使是隔着电流,依旧让人沉醉。
她没有说话,期盼他还能再多说几句话,可那头,却挂了电话,是他一贯的冷漠。
隔着窗望去,外面又下起了大雨,电闪雷鸣,雨水打在磨砂玻璃上。
灯光下,玻璃上映出她苍白的脸,有些模糊,弯着眉眼,笑的很甜。
这一刻,她的眼里,黯淡了好多天的瞳仁,忽然就有了光,光影里,是她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模样。
白衬衫黑西装,他是全世界最璀璨夺目的星光。
十分钟后,檀城警局。
“吴队,人找到了。”警队的刘小军跑来报告,额头还沁着汗。
吴学义嘴角一扬,抄起家伙,朦胧的睡眼立刻就清明了,亮了一嗓子:“走,抓人去。”
凭借刚刚的那通陌生电话,警方很快就查到了饶绮之的藏身之处。
通过跟m国警方的合作,不过四个小时,吴学义等人便找到了饶绮之的藏身之所。
可当他们踹开那扇门的一瞬间,却发现,饶绮之正躺在墙角,头发散乱了一地,早已不复昔日荣光。
地上躺着的人已经没了呼吸,手里紧紧握着一块白色的绢布。
是不知道何时从顾萧那里偷来的,身旁是散落了一地的瓶瓶罐罐。
他们把饶绮之的尸体运回了国,把饶商信从看守所里带过来认人,也通知了林氏。
夫妇俩一到,饶林氏就嚎啕大哭,带着哭腔,嘴里不断的念着“我的绮之啊,我的儿呀”,坐在旁边的饶商信也泪流满面。
饶绮之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即使那张脸已经完全认不出是谁,但dna样本证实了她的身份,饶氏家族独女,饶绮之。
过了许久,饶绮之的母亲林氏在整理饶绮之的遗物时,看到她手机屏保的那一刻,又开始止不住的哭。
“我的绮之啊,你怎么那么傻。”
你爱到死的那个男人,眼里从来都没有你,直到你死,也没来看过你。
所有人都以为,饶绮之是畏罪自杀。
但林氏在饶绮之手机里看到一样东西时,她就明白了,她的女儿不是畏罪自杀,其实是,因顾萧而死。
是一篇饶绮之写于死前两小时的笔记:
我生于贵族世家,从小到大,只要是我想要的,不管是什么,所有人都会双手奉上。
我似乎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了全世界都围着我转。
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骨相十分柔美的男人,仅一眼就让我整日整夜寝食难安。
也是我倾尽半生,用尽手段也得不到的男人。
他叫顾萧,是一位很厉害的律师。
他待人温和礼貌,为人谦逊,可在法庭上,却字字铮铮,没有半分世人眼中的人情和世俗。
他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缠绕着我,太久太久。
除了在法庭上必要的对峙,他好似对所有事物都不悲不喜,没有任何工作以外的事物能令他分神,哦,除了,他办公桌上的一个摆件。
他办公室里放着一个精致的摆件,是一个击剑模型,每次我见他的时候,他总是在用白色的绢布擦拭着。
最初,我猜,他喜欢的运动,大概是击剑。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并不是。
他喜欢着的,是那个喜欢击剑的女人。
我趁他不注意,悄悄偷了他的绢布。
我以为他天生矜贵,不喜与人相争。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不喜与人相争,而是,那个能让他斗志彭发的人,还未出现。
我将他捧在掌心,尊为日月星辰,可他待我却如同他遇见的所有人一般,礼貌有分寸,客气又疏离,未曾有半点不同。
很可笑,我曾自负的以为,这样一个冷漠的男人,他待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却不想,出现了那样一个女人,她可以什么都不用做,甚至连一个眼神都不需要,轻而易举的就夺走了我的日月星辰。
纵观此生,在遇到他以前,除了脾气有点大,骂过几个人外,我没做过一件坏事。
但后来,我变坏了,我把他心尖上的女人送到了别人的床上。
因为嫉妒和愤恨,我成了那种连我自己都厌恶的人,他一定恨死我了。
我已经没有退路了,于是,我变得越来越坏,甚至罔顾法律,去犯罪。
到最后,终是沦为了万民唾弃的罪犯。
夜深人静,我时常会想,若是我没有遇到他,我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我会不会还是那个众星捧月的天之娇女。
但每次,我都告诉自己,倘若再来一次,我还是想要遇见他。
爱上他,虽然会心痛,会愤恨,会疯狂,会无力,但是,我却非常享受并且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寸时光。
或许,我只是想用力的活着。
我知道,不会有如果,即使有,他也不会爱上我。
我躲过了律法,躲过了追捕,却躲不过他用温柔至极的声音,喊我一声“饶小姐”。
我不想让他看着我被逮捕,被当庭宣判,最不想他看我时,那张好看的脸上是一副厌弃的神情。
大概我这辈子最大的罪,就是贪慕了一个本不属于我的男人。
我知道,我打的这通电话,必然会暴露行踪,会让父亲和母亲为我筹划的一切付诸东流。
但是,很可笑吧,明知那是一条死路,却甘愿奔赴而去。
我那么坏,可是我不想去地狱,因为他那么好,地狱里不会有他。
没有他的人间,再也不是我的归宿。
——饶绮之绝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