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烧春不称宝珠的心意,那羊羔倒是蒸的酥烂入味,她自从落难以来少见荤腥,夹了一筷又一筷。可恨天气炎热,几只绿头蝇闻到膻味,和花脚蚊子一起围过来嗡嗡骚扰,实在大倒胃口。

韦训从腰间抽出匕首,轻推护手,露出一寸刀刃,横放在案上,不知是剑气还是煞气,蚊蝇立刻避之不及地逃走了。

宝珠甚是惊奇,回想住在翠微寺那些日子,一直蚊虫不扰,她还以为是离宫选的位置好,是块有龙气的宝地。如今一想,大约是这匕首经常伴在身边的缘故,的确是一柄宝刀。

看她只吃菜不碰酒,十三郎嚼着豆干问:“九娘不善饮酒吗?”

少女答道:“也能喝上几杯,但我喜欢甜酒。”

“大师兄喜欢去古墓中寻那种上百年的陈酿,说是酒性最醇最好喝,还不要钱。”

听到他这么说,宝珠颇为诧异。

陈酿谁都爱喝,但酒水这种东西不是金银珠宝,就算大量囤积,也是喝一坛便少一坛,更别提家族更替、朝代变换能不能保住藏品。如此想来,确实只有古墓那种特殊的地方才能保存下来。

她觉得有点恶心:“可是那些酒都跟死人埋在一起,不觉得反胃吗?”

韦训一笑:“这世间比死人更令人反胃的活人可多了去了,比较起来死人反而安静,不管生前是什么身份,化为枯骨后也没法作恶了。”

宝珠想了想也有道理,兴致勃勃地问:“古墓中的酒真能喝吗?不会变质?”

“十停中顶多有一停可入口,其他要么保存不当干涸了,要么朽变不可闻。”

宝珠道:“我喝过最陈的酒是去年争春宴上一百二十年的乾和葡萄,而且只饮了两杯就醉倒了,阿兄说烈酒伤身,让我以后只喝新酿。你喝过最陈的酒是什么?”

韦训想了想说:“应当是一座殷商贵族墓中一只提梁铜壶里的酒了。打开之后异香扑鼻,里面仅残存了二指高的酒液,颜色跟琥珀一般。”

宝珠惊道:“千年陈酿!那味道定然是仙液琼浆了?”

韦训笑着摇头:“喝起来跟清水一样,想来时间太久酒性都挥发了,仅余香气还在。酒的味道跟贮藏时间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本身的品质。劣酒放上一千年也依然是劣酒。”

两人兴致盎然聊了一会儿酒的话题,韦训历数曾经品尝过的佳酿,宝珠又问:“那你在墓中喝过最香醇的美酒是什么?”

他开口便道:“是你……”

他本想说最香醇的就是在公主地宫中喝过的那一坛“御赐凝露浆”,堪称余味无穷。又想当面说“最好喝的乃是你墓中藏的酒”属实有些奇怪,当即按下不提,把话头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韦训暗想自己素来视礼教大防为无物,离经叛道,口无遮拦,今日却不知为什么在她面前在意起言谈举止了,自己也觉得十分古怪。心中有碍,这杀人之后的酒,远不如往日那般畅快。

说话间,有个身穿暗红色绸衫、腰悬钢鞭的中年男子进店来,没有落座,径直走到柜前,朝这边指了指低声说了两句话,付钱之后又离开了。

店主亲自端着一托盘四只酒壶过来,看着韦训的眼神愈加恭敬,甚至带了点畏惧:“这位小郎君朋友真多,又有人来送酒。麟角鞭乔老爷吩咐我们好生伺候,说您上次点了什么,照样送两倍来。”

本来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饮酒聊天,却屡次被打断,韦训脸上露出厌烦的神情,直言告知:“再有人来啰嗦,不管是谁,叫他滚开。”

“是,是,再翻两倍就是八壶,这案上都摆不开了,就是喝水也喝不了那么多。”

店主将新送来的酒壶放下,顺便收拾空碗碟,却发现之前那三壶已经喝空了,心中诧异。看这两人,都是青春年少,不像海量的模样。

如此两次,宝珠也察觉到不对劲。只是她往日众星捧月,高高在上,一向是人群中最受瞩目的那个,今日在这小破店里却只是配角,心里不免酸溜溜的不是滋味。

等店主走开,十三郎苦笑着对韦训说:“看来已经走漏了行迹,师兄还是题壁吧。”

宝珠睁着眼睛,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明所以。心想难道他要作诗?可他身上也没带装着笔墨的算袋呀?

韦训怏怏不乐地思忖片刻,从腰间装燧石的小袋子里掏出一块青色的石头,在那些涂鸦中找了块空白的地方,几笔画了个简单的图形,长耳簇毛,看起来像是一头蹲坐在石上的青色猞猁。

宝珠本来期待着赏鉴他的大作,万没想到他在墙上画了这么个东西,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什么呀,我还以为你要题诗!”

韦训颇为窘迫,闷头喝酒,一口一碗。

十三郎替他解释:“九娘别笑,这不是画儿,是鸲鹆辣。”

“什么东西?”

“就是一种道上的暗号……路过陌生地界,要留个印迹,一是方便跟同伙联系,二是知会本地的同行,方不算冒犯。”

十三郎指给宝珠看:“你看,这个花雀是一个外号林中雀的大盗,尾巴上五根羽毛,是说他一行五人。这个石臼是个外号铁石心肠的游侠,裂了一条缝,是说他受伤了,捣碓朝西,说明他要往西去。还有很多别的复杂信息,一口气解释不清。”

宝珠笑道:“我懂了,这猞猁就是韦训本人,猞猁耳朵上的毛朝东,就是说我们要往东走吗?”

十三郎点头:“九娘真聪明。”

宝珠又问:“你怎么不画?”

十三郎叹了口气,失落地说:“我还没出师,师父就没了,只有道上成名的人物才有资格题壁,喽啰跟班不能乱画。”

宝珠明白了,那些送酒的江湖人士未必跟韦训有什么深情厚谊,或许只是畏惧他的名声,怕他在自己地头上兴风作浪,先送酒以示诚意。

再去看壁上涂鸦,只觉耳目一新,大开眼界。那头青色猞猁只用了草草几笔,却矫健飒爽,甚有神韵,可她想起韦训小名叫狸奴,又掩口轻轻笑了起来,声音清脆如铃。

“难道你江湖外号就是某某猞猁吗?”

十三郎瞥了一眼师兄,小声说:“那倒不是。而且外号是别人叫起来的,不是自己取的……”

韦训心下大悔。

刚才用皮袋戏弄于她,谁想报应来的这样快。他本来没觉得自己外号和题壁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可是她这样乐不可支地打听,他顿时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非常可笑。

于是不再作声,酒到杯干,迅速将那几壶酒喝尽。二三十碗烈酒下肚,不仅没有一丝上头迹象,脸色反倒越喝越是苍白。

这般喝法,那些容貌伟壮、腰带十围的豪客也要跌跌撞撞一醉不起,这体格清瘦的少年郎却像是喝水一般轻松。酒肆里其他酒客,店主,酒博士和厨子都出来围观。

一个人将桌上所有酒喝得涓滴不剩,韦训起身去结账,看见宝珠面前那一杯始终没动,便伸手端起一饮而尽。

这一路上也曾多次几人分食一张胡饼,或是一个梨子,可那都是掰开的。宝珠见他竟然毫不在意拿她用过的器皿饮酒,心下有些难为情。

然韦训行动从容洒脱,她要多说什么倒显得计较,只能装作没事发生。但少女莹白如玉的脸颊缓缓浮起如同醉酒般的酡红,她连忙戴上帷帽,放下面纱遮住容颜。

十三郎瞧瞧这个又看看那个,捏一根筷子敲着空碗道:“烧春这酒真是奇哉怪哉,喝酒的人不脸红,没喝的倒是红了脸。”

宝珠一听,脸上更是发烧,恼羞成怒,弓起食指狠狠弹了他光秃秃的脑壳一下。

十三郎迟钝地捂住头:“唔,干嘛打我。”

宝珠怒道:“李元忆我都打得,怎么打不得你个嘴瓢的贼秃?!”

见她柳眉倒竖,杀气腾腾,十三郎不敢辩驳,平白吃了一个脑瓜嘣,唉声叹气:“苦也,苦也!”一边忙不迭把吃剩下的豆干和馓子都收进衣襟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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