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父听后,又气又怒,人就是这样的,越被对方刺激,越喜欢反着来,金父也看出了,于承安好像很想走。
不想将事情闹大。
金父就利用这种心理,越要闹得轰轰烈烈的,不但整个金府知道,最好,整座城都知道。
金父很生气地对于承安说。
“你还要大闹金府?真是反了天了你,好呀,我今天倒要看看,你一个于承安,到底有何能耐,能闹我整个金府,来,你闹呀。”
金父一副看戏的模样。
反正,现在在自家地盘上,他一点都不怕于承安,也觉得,他闹不出什么水花。
于承安看着金父这样,真是气得气都喘不上来。
他强行调整着自己,但说话时,还是显得气虚,因为,真的气到气都喘不上来的那种。
“你有病吧?我根本不喜欢你女儿,你有多喜欢我,才要这样强留我做你女婿?”
于承安很少骂人。
能骂出有病吧,已经是非常少数的例外,最主要是,他实在觉得很恶心,遇到这样的事,也会有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于承安看得出,金父应该是非常满意他的。
满意到,甚至不想管于承安是怎么想的,就想要于承安做他女婿,这种事怎么说呢?就会有种反感,而且,是很无力的那种反感。
很无力很无奈的反感。
于承安知道,自己很讨女人的喜欢,但是,这样讨男人的喜欢,他也真是没想到,但他觉得好恶心。
可能是被太多人喜欢了。
一旦资源多了,就不在意那么一两个。
金父听着于承安的谩骂,他自己也觉得有些羞愧,但是,有些人或许就有这样的魅力。
一开始,金父对于承安这个人,还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
现在慢慢地接触,他也越来越觉得,于承安这个人,难怪女儿会喜欢他,因为,金父发现,自己也有点喜欢他。
他身上,具有一股正气感。
让这样的人当自己女婿,不会有错的,至少,绝对不用担心他犯错误,不用担心被他连累。
反正女儿也是要嫁人,既然如此,何不让她嫁给于承安呢。
金父就对他说。
“反正,你今天必须给我女儿一个交代。”
于承安听着,真的很气,他看了眼金莎,她一直沉默地看着这一幕,全程像个局外人在看戏。
她没有施恶,但她也没有插手干预的意思。
于承安逐渐调整自己的情绪。
他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的情绪稳定点,冷静下来,于承安气息有点喘地问。
“你们想怎么样?”
问的语气,是冷静的,只是气息有点喘。
金父听后,他回答着。
“我要你娶我女儿。”
有时候,真的是一些外力在推动着,让他更爱阮静,因为,于承安一听到这话,他瞬间就在心内升起一股反感感。
他不爱金莎,他不爱金莎。
这句话,于承安甚至想失控地喊出来,他原本都还没这么反感金莎,现在被这一推动,他现在到了,一看见金莎,就反感的地步。
那种反感,真的生理不适到想转头蹲地,呕吐的地步。
完全无法自控的生理反应。
于承安无力到,完全不想说话,感觉这一家人,怎么这么难沟通?他看着金莎,只无奈地说一句。
“别让我恨你。”
金莎一听,一怔,她也看出了,于承安对她们一家,厌恶到生理不适的地步,可能再逼他,他真的能转头就蹲地呕吐。
看着被逼成这样的于承安,金莎也是于心不忍。
现在在这逼他,又有什么用呢?
爱情,是一辈子的事,不是一天的事,金莎觉得,还是得慢慢来,她就开口,看向父亲。
“爹,让他走吧。”
于承安一听,怔了怔。
金父听后,很惊讶地看向金莎,呆愕着,一时反应不过来,要知道,他可是为了她,现在,她居然主动放于承安走?
金莎见父亲还不放人,她莫名也烦躁起来。
她很急很烦地跺脚,都哭出来。
“你放他走吧,放!”
金莎的声音一下子变尖锐,哭着,情绪完全失控。
金父见她这样,连忙妥协。
“好好好,我放他走,你别激动。”
说着,金父看向那些下人,命令。
“让开,放他走。”
下人们听后,纷纷退开。
于承安见状,怔怔的,不过,心内松了一口气,这导致他对金府,有点忌惮,简直就跟黑店一样,进得来,出不去的。
下次,想都别想他再进金府一步。
这地方晦气得很,像死过人一样晦气,走进一步都倒霉。
见下人们让开后,于承安想也没想,急匆匆离开。
不能再呆一步,一秒都不能呆。
没有阻拦,于承安很快也很顺利地出了金府,走出那扇大门后,于承安回头看了看,他皱着眉,忌惮得很。
于承安收回视线,快速离开。
金府内。
金莎见于承安走了,她心情平复下来,也低落下来,低着头不说话,整个人都失魂落魄的。
金父见状,他遣散下人。
“走走走,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在这里看着。”
闻言,下人们就纷纷退散。
金父走过来,他来到女儿身旁,看着金莎这样,金父很心疼她,他轻轻地两手搭在金莎的肩上,安慰着。
“女儿,别这样。”
然而,他一安慰,金莎就哭出来,她又掉泪了,哭着说。
“我真的很喜欢他,为什么他那么讨厌我?为什么?爹,我想不明白,我样样都比阮静好,为什么他要娶那样一个低贱的女人,也不肯娶我?”
金父听着,叹了一口气。
只能说,功名利禄这种东西,还是有针对性的,并不是对每一个男人都受用,有些男人,还真就看清这些东西。
所以,才会有古人的一些隐居之说。
而且,都是男人搞出来的这流派。
这于承安,不在乎这些功名利禄,也真是难得一见的一股清流,属实少见,难怪女儿会喜欢他,甚至,已经喜欢成现在这样,非他不可的地步了。
只能说,这于承安,身上的确有一股其他俗人所没有的气质,非常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