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刀下留情

普超风随之醒悟过来,沈过是凡人,但那把碧血刀却不是凡刀,是给高僧开光过的,碧血刀刚刚涌现出来的红光,就是开光法咒!

他想起了沈过说的话,要他最好不要使用邪术,原来是这样,他却没有放在心上,这就是命!

是哪一位高僧给碧血刀加持法咒的?

“沈过刚才说慈航普度,原来是少林寺觉慧那秃驴!”他心里打个激灵。

这时沈过挥刀凌空一击,一道刀气带着一道红光劈向悬在半空中的他!

这一刀的刀速快得无以形容!

这是法咒,普超风根本躲不过去,胸口如遭到千斤巨木撞击一般,他大叫一声,喷出一口鲜血,身体凌空飞出,重重跌在地上,口涌鲜血。

所有人呆住,一股寒意立即由脚板底一直升上脑门顶。

那王爷只觉得汗毛倒竖,头皮发炸,双腿一软,差一点从马鞍上摔下来。

堂堂王府的第一高手,竟然被人破法,打得惨败。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络胡子彪汉,惊恐说道:“王爷,快走!”

他已经被沈过的神勇吓破胆了。

那王爷声音抖颤说道:“撤退,撤退!”

他立即调转马头,策马狂奔。

“撤退!”络胡子彪汉大叫一声。

那些呆若木鸡的狼卫醒悟过来,跟随着他策马狂奔,只留下还躺在地上的普超风。

转眼间,所有的狼卫走得无影无踪。

人无论怎样英勇,性命毕竟才是最重要的。

将士在沙场冲锋陷阵,拼杀敌人,本身就是为了能活下命来,特别是富贵无比权倾一方的人就更加珍惜生命,哪还管手下的死活。

沈过没有上前杀普超风,收刀入鞘。

“这就是你所投靠的权贵,当你失去作用的时候,就会无情丢下你,你只不过是他用来替他杀人的一只棋子而已。”

他冷眼看着普超风。

普超风挣扎着爬起,又吐了一口鲜血。

“如果不是觉慧那秃驴给你的碧血刀开过光,你能得意得了吗?此刻躺在地上的就是你!”

普超风咬牙切齿。

沈过哈哈大笑,说道:“我曾提醒过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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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听好人言,滚蛋,我不杀你,是不想你的血玷污了我的碧血刀。”

普超风口中念念有词。

“别念了,你这个半人半鬼已经被觉慧禅师的法咒破法了,若然不是你还有半个人,你早就随同那五只小鬼灰飞烟灭了。”

沈过蔑视地看着他。

“我不信!”

普超风指天跺地,但就是发不出法力。

他相信了,长叹一声。

沈过:“其实你犯了一个错误,如果纯用武功和我打,加上那些狼卫,我真不是你对手,我只有逃跑的份儿,但你太急于求成了,动用了邪术,想一招杀掉我,结果得不偿失,这就是你的命。”

普超风无言苦笑,沈过说的是老实话,事实上真是如此,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样做。

沈过说道:“你是鬼迷心窍了,明明知道自己每施用一次邪术,就会减一分寿命,但还是忍不住施用,明明可以用武功打败我,偏偏用邪术来收拾我,想在鞑靼狼卫面前一显威风,这就是你的命。”

这一句话宛如利剑般刺进普超风的心里。

他吃力地爬上一匹战马,说道:“沈过,你等着,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沈过:“好,我等着。”

普超风硬撑着纵马离去。

敌人已经走得一个不剩。

沈过凝望着普超风的逐渐不见的背影。

“为了贪图享乐,奢侈过活,就甘为外夷的鹰犬走狗,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实在可悲。”

他摇一摇头,叹息一声,感慨说道。

“廖化智,我帮你把追兵打回去了,将鞑靼人请来专门对付你的邪术高手鬼剑普超风打败了,祝你早一点找到被打散的弟兄,我也该离开了,如此浓烈的血腥味很快就会引来狼群。”

他看着那九具狼卫尸体,深深一鞠躬,说道:“两军交战,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尘归尘,土归土,愿你们早登极乐,不要做游魂野鬼。”

他收拾好行装:“烈火,过来。”

枣红马小跑过来,他把行装放上马鞍系好。

“烈火,走吧。”

他飞身上马,枣红马立即撒开四蹄,疾驰离开。

跑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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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地左右,他听到了后面传来了一声狼嚎,接着是几十声狼叫,响彻夜空。

他辨认了一下方向,纵马疾驰,消失在黑暗中。

骄阳壮丽,万里晴空。

今天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日子。

沈过经过半夜的赶路,离开了沙漠,踏进了欣欣向荣的绿洲。

鸢飞鸟掠,花香草绿,这就是绿洲。

绿洲和沙漠简直是天渊之别,两个世界,绿洲生机勃勃,到处充满了生命的气息;沙漠死气沉沉,无处不是死亡的气息。

沈过抬头望着那一轮如火骄阳,突然勒缰停马。

“烈火,我们休息一下。”

他拔出碧血刀,插在地上,然后躺下,手枕在头,仰望着蓝天白云。

枣红马悠闲地在吃草。

碧血刀在阳光的照射之下泛起阵阵寒光。

他把刀拔出来插在地上干什么?

沈过闭上眼睛。

“啊——!”

一声撕裂长空的鹰叫从远处传来,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飞过来,向着躺在草地上的沈过俯冲过来。

沈过根本不动,似乎是睡着了。

突然,雄鹰惊慌地改变飞行方向,向上而飞,越空而过。

碧血刀的杀气连空中霸主老鹰都感受到,不敢靠近,赶快飞开。

有几头狼经过,向着枣红马急冲过去,但中途全部刹住脚步,被碧血刀的杀气震慑住了,低声哀嚎着,碧绿的眼睛透着惊恐,转头急速跑离。

日近中午。

沈过悠悠睁开眼睛,站起来伸伸懒腰,然后收刀入鞘,跨鞍上马,继续上路。

他看见了一条弯弯的小河流,在绿洲中向前延伸,向东流淌。

水是生命之源。

沈过狂喜地策马冲过去,狂喜地冲下小河里,掬水洗脸,尽情地享受水所带来的快乐。

他的神情,就像是一对久别重逢的夫妻那样兴奋。

谁在沙漠中呆得太久,一看见水,也会雀跃欢呼,甚至忘形地与水相拥,谁还会在意什么面子,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

枣红马则伸颈喝水,鲸吞牛饮起来。

微风之中,忽地传来一声微弱呻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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