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尸案

好不容易等到陈冬清康复回来上班,把累得明显瘦了一圈的姜晨表扬了再表扬,就连一向对90后新新人类没什么好印象的固执馆长都夸奖她,还特别开恩地放了她三天大假。

姜晨开开心心地花了一天时间美美睡了一天觉,连被窝都没出,饭都是郑亦樾给端到床头吃的,才算满血复活。

相比较她这边清闲下来,又轮到权薇忙到飞起。

g市公安局前不久接了桩碎尸案。

按理说权薇又不是新出炉的小菜鸟,经历丰富的权大法医,什么阵仗没见过,碎尸再恶心,能有高度腐败的尸体恶心吗?大不了就当个有点变态的拼图游戏呗,反正凶手碎尸的目的也无外乎就是想毁灭证据。

但这个碎尸案确确实实是有点不一样,每一个参战民警心里都在犯嘀咕。

该不会是他们想象得那样吧?

不知道还有没有记得,那起着名的南大碎尸案,就直到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凶手还是没有抓到,贴吧上为此还专门有一群人聚在一起,每年到1月中旬,南大碎尸案案发的时间前后,大家蹦出来,各种猜测,集思广益。

然而凶手是谁,谁也不知道。那整齐的2000多片碎片,剩余一直没寻获的身体残部,被煮熟的肉块。

二十多年了,尽管警方早已经表态,南大碎尸案已经立案侦查,不受二十年追诉时效限制,警方会永远追查到底,所有人心里都清楚,那个恶魔,还在隐藏,很可能真的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现在g市的地盘上,也出现了这样一个杀人碎尸的恶魔,就问你慌不慌,就问法医心里有底没底?

权薇不敢说。

她已经三天三夜没回过家了,整天泡在法医科,跟众同事们没白没黑,疯狂加班,再三检测,妄图发现线索。

终是徒劳。

像平常一样,一个清晨,出门溜狗的王大爷向他平时总去的小公园里走去。

他养的是只松狮,站起来比他也矮不哪去,百十斤分量,根本不是已经六十多岁的他能拽得住的,所以他溜狗也没栓绳,想着大清早的,天还没透亮呢,也没啥人,自己家狗一般也不咬人,便让它自由发挥了。

等他闲庭信步在后面慢慢追上自己到处撒欢的狗时,才发现它正趴在树根下,撕咬一包黑包塑料布包的垃圾,再眯着眼仔细一看,像是肉类,切得薄厚挺均匀。

“欢欢,别乱吃东西,小心拉肚子!”王大爷连忙想让自家宝贝狗放下肉片别再吃了。谁家的好肉也不可能扔掉,现在猪肉都三十快钱一斤了,哪家土豪能把新鲜肉这么浪费。

可是狗见到肉,还管主人让不让吃?埋头吃得那叫一个痛快,任王大爷怎么拉,都不动。

王大爷气不过,只得一脚把塑料袋连肉踢开。

黑色的塑料袋被狗咬得破损不堪,在外力作用下,高空解体,里边盛着的肉四散飞开,有一块,不偏不倚,落在王大爷脚边。

那不是切得薄厚均匀的肉片,而是一根……人的手指头!!!

当时王大爷就捂着心口倒将下去,要不是旁边正好还有晨练的人看到他不太对劲,跑过来扶住他,他还真能当场吓死过去。

“报警!报警!”王大爷抓着来人的手,哆哆嗦嗦地说道。

权薇到达现场时,搜索人员已经将小公园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翻了个遍,没再发现其他疑似人体肉块组织的物品。

对着这一么一袋肉,任是神仙也验不出来多少有用的信息。

只知道dna检验结果来看,死者是位女性,以肉质的密实程度判断,年纪不会太大,在二十到四十岁之间,肉片没有太多脂肪层,说明死者身材均匀。

塑料袋中只有一枚断指,是人的小拇指,保养得宜,皮肤细腻,死者不是长期体力劳动者。

袋中的肉,除却被狗吃下去的,还剩下完整的有近百块,这应该是块大腿肉,肌肉组织多,脂肪少,整块肉被均匀切割成近百块。

只要看看那刀功就知道,凶手很可能有医学背景。

医学生,还得是专业很精的医学生,至少权薇私下里找了块猪肉试了试,没办法切得那么毫厘不差,与凶手相比差远了。

一开始他们也怀疑过是不是机器切割,但事实上,机器切割非冷冻肉时,也不可能一点瑕疵没有,这块肉,是按照它的纹理,被精心处理过的。

塑料袋就是普通的菜市场水产商用的那种,到处都有,没有排查价值,凶手也很小心,里里外外都没留下指纹。

在没有找到更多尸体残块之前,什么也别说,什么也别问,全体法医都被强制放假,二十四小时待命,全市各分局派出所联合社区大妈全员行动,只要发现可疑肉类,一律先上报,由法医检验。

一时间,整座城都骚动起来,即使社区大妈没有被明确告知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第一发现人王大爷和报案人的嘴里,不知道都演绎成什么恐怖片了。

有种名为恐慌的情绪在全市蔓延,直接结果就是好好一个法医科,各种死猫死狗都被送了过来。

这样的全员动员也不全是没有意义的,最终,被凶手抛弃的另外几袋尸体残块,也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被发现。

等到三天后,西郊一片新动工的工地里挖出新鲜尸骨,受害者已经差不多能被拼凑回来了。

凶手十分残忍,从受害者被肢解的手法能看出来,她是在还活着的时候,就被一刀切断头颅,导致死亡的。

身上的肉,上肢和头部还算完整,属于正常腐败,下肢只有孤零零的骨头架子,除了王大爷的狗咬破的那包外,其余尚未发现,腹部的肉缺失得最多,内脏部位更是一个都没有找到。

难道他们碰上的这位大神,是个食人族不成?不然为什么缺失的部位,都是些在动物身上肉质较好,口感最丰富的部位呢?

至于内脏,真正好吃的人,有几个不吃内脏的?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