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一门五王爵,大明独一份的殊荣,可惜.....

“爹,你该不会真想用酒精,换取一堆毫无价值的银子吧?”

朱棡瞥过头,看向朱元璋道。

如果是近代,银子的价值很大。

毕竟银子作为一种贵金属,因其独特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在工业领域有着广泛的用途。

可以说是涉及各大行业,而朱棡知晓的用途,就是银的抗菌特性。

使得它在医疗器械、抗菌纺织品、水净化系统和创伤护理产品中得到应用。

因为,银离子能有效抑制细菌生长,减少感染风险。

但现在是在明朝,那其工业水准与技术,根本不能与后世相提并论。

所以在古代,银子的作用,并不是很广泛。

一:货币,这是一个国家的财政基础,也可以誉为国之命脉。

二:饰品与器皿,制作精美装饰和生活用品,用来象征身份的尊贵。

三:杀菌,说白了也就是保鲜,古代人们会将银片放入储存食物和饮料的容器中,以减缓腐败过程,保持水质纯净。

四:医用,还是那句话,别小看了古人,虽然受制于时代的局限,但他们也明白银的作用。

五:权力,有句老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足以得见,这其中的魅力。

而对于君王来说,金银铜都是用来维稳巩固皇权的手段。

所以,金银可以作为流通货币,但绝对不能作为唯一。

贸易的互利性,就是相互得利。

但有一个前提条件,那便是商品在交易的同时,每一方都想赚的更多。

就拿酒精来说吧,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可以保障将士的性命,那对于没有的国家来说,绝对是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

所以,就如前提所言,作为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么,大明完全可以坐地起价,毕竟你不想要,这个世界上有的是人要。

那金银就成了交易的附属品,而最重要的就是获得资源。

当然,我们也可以一点一点的累积金银,从而慢慢掌控贸易市场,获得定价权。

毕竟在古代,历经成百上千年,金银铜作为交易的主流货币,已经是深入人心。

而获取了定价权,就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但这也是一柄双刃剑,毕竟一个不慎,就会造成市场扭曲,引起贸易冲突。

可是真的用担心么?

眼下的这个时代,甚至包括后世,还不是谁的拳头大,谁的话就有道理。

那只要大明的拳头够硬,强到让这座世界胆寒,而且做到遥遥领先,那他们只会敬畏。

这便是手中有剑,横行无忌的道理。

“你的意思是以物易物。”

朱元璋也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如果真的是以物易物,那以酒精的作用,所有的付出,都会迎来巨大的收益,甚至乘以百倍千倍。

毕竟这是完全掌控于大明的手中。

“可要是诸国联合,逼迫我大明就范,我们又该如何?”

坐在一旁一直都未曾说话的李文忠,却在此时开口道。

而他说的也不无道理,毕竟过高的要价,肯定会引起不满。

那要是诸国联合一起向大明施压。

那即便是倾尽大明之力,也不能招架住诸国施压。

“畏首畏尾,什么都做不成。”

“当下是用于强国,而即便是他们明白,又能如何?”

“只要我大明拥有绝对的实力,那掀了这张桌子,也未尝不可。”

朱刚倒是毫不在意的摇了摇头。

“而且在这个天下,没有任何一个国,能强得过大明。”

顿了顿,朱棡又是抬起头,笑着出声道:“而论大规模战役,谁能比得上爹手中的那些精兵强将?”

“再者,我大明的火器领先于世界,而且只要不断的改进,终有一日,万国都要臣服在我大明的铁蹄之下。”

话罢,朱棡又是端起酒盏,轻轻抿了一口。

这是一股极其自信的锋芒。

早在宋朝发明了火药,中原就已经开始广泛运用火药。

且不说前朝的火器,便是大明开国之初,元朝末年,就就已经开始大批量的使用。

而这些火器分为两大类,手铳和碗口铳。

手铳:形体细长,重量较轻,适合单兵携带使用。

碗口铳:口径较大,体积更庞大,常用于攻城或防守时发射大石弹或其他重物,尤其在水上作战中发挥作用。

在军事配备上,朱元璋也是大力的改革发展,明确规定了军队中火器的配备比例,如“凡军一百户,铳十”。

什么意思?就是一百户便要配备十支火铳。

这意味着火器在军队中的比例达到了百分之十,足以得见,火器在军中的重要性。

而且在朱元璋统一天下的过程之中,火器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不管是对决陈友谅,还是对决张士诚,又或者是暴元,或者其他割据势力,火器也发挥出了关键的作用。

对了,碗口铳便是火炮的前身,尽管这些火炮多为短身管类型,使用铸铁或铜等材料制造。

无法与后来的红夷大炮等西式火炮相比,在技术上较为原始,但它们标志着明朝在火炮技术上的起步和发展。

所以在此基础上,只要继续发展火器,改进火器,大明位列世界之巅,也仅仅是时间问题。

“你说的容易,但改进哪有那么简单。”

闻言,朱元璋倒是叹了口气道。

尽管火器制造技术有所进步,如铜火铳的制造达到鼎盛,结构更加合理。

但受限于冶金技术和火药配方,火器的射击精度和可靠性并不高。

火药燃烧不完全、膛压不稳定等因素都会影响射击的准确性。

还有就是耐久性不强,极其容易炸膛。

不过想想也对,火器需要保养,但以明朝现在的水准,根本无法做到有效保养。

“你是不是已经改进好了?”

相较于朱元璋的叹气,朱标倒是转过身,看向朱棡询问道。

因为朱标太了解他们家朱棡了,而若是没有把握的事情,朱棡绝对不会说出来。

所以有没有一种可能?太原在改进火器上面,朱棡已经下了极大的功夫,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咱俩不愧是亲兄弟。”

朱棡一把揽住朱标的肩膀,便是笑着点了点头道:“我不仅改良了火器,而且已经大规模配备,我更是以此组建了神机营。”

“是一支完全配备了火器的军队。”

“其中拥有七千步兵,二千骑兵,配备改良以后的火铳,我将其分为步铳、手铳。”

“一千炮兵,配备了改良以后的碗口铳,我将其称为洪武大炮。”

“而经过改良的火炮和火铳,虽然仍有炸膛的风险,但比起之前的火器,这点风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这便是我手中的王牌,也是我纵横草原不败的底牌。”

“毕竟大规模的战役下,人数在火器面前起不到任何优势,甚至都可以不用兵法,完全以火力压倒对方。”

朱棡的话音落下,众人脸上的表情又是瞬间凝固。

看向眼前的朱棡,眼中更是充满震惊之色。

他们原本就知道朱棡很妖孽,但没想到是这般妖孽。

完全称得上当世全才。

好像没有什么事能拦得住朱棡。

这更是让朱家的其余几兄弟,感到了一抹自卑。

谁让自家兄弟太耀眼,与之相比,他们不过淤泥。

“既生樉,何生棡啊。”

良久以后,朱樉颇为感慨的说道。

这声音落下,无数白眼升起,都觉得朱樉挺不要脸的。

而望向众人的白眼,朱樉的老脸也是一红,的确有点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味道。

毕竟即便是将朱棡比喻为诸葛亮,你朱樉也不可能是周瑜。

对了,这句话出自一本书中,而这本书分为十二卷。

名为,三国演义,写的是东汉末年,群雄乱世,逐鹿中原,三家归晋的故事。

而这本书一面世,便是瞬间风靡京师。

至于这本书的作者,后世之人都晓得,那便是大名鼎鼎的罗贯中。

出生于元朝末年,逝世于建文二年。

至于为何能风靡京师,还是因为朱棡的缘故,也就是幕后推了罗贯中一把,三国演义才能于洪武年大放光彩。

才能被众人所熟知,就连不爱读书的秦王朱樉也知道其故事情节,读到深处,爱不释手。

这才能说出这句既生樉,何生棡。

“那咱什么时候能见见你这个神机营?”

随后,朱元璋又是一脸期待的看向朱棡道。

“等我大婚结束以后,我们便去太原走走吧。”

“毕竟哪怕是信中写的再详细,但也总比不过亲眼所见。”

“而且有些细节,他们也不明白,所以根本写不出来。”

“至于改良火铳,太原直至今日,也还在投入发展改进之中。”

“但我可以将其调来京师,成立专门的火器院,用来研发与改进火器。”

“毕竟我已经将种子种下了,接下来就是等待开花结果,那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们可以成功。”

朱棡想了想,这才看向朱元璋笑道:“当然,我会让他们来的时候带上改良好的火铳与火炮,这样一来,您对于火铳与火炮的威力,会更直观。”

“好。”

朱元璋几乎没有犹豫,便是重重的点了点头。

所谓的王朝尊严,就在剑锋之上,手中有剑不用和没有剑,是两码事。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所以对于火器的改良和研发,哪怕是付出再大的代价,可只要能用于强国,朱元璋也愿意。

毕竟底层出生的朱元璋,开局一个碗,装备全靠打,所以他可太明白火器对于大明的重要性。

“那只要我们有强大的火器配备,以绝对的火力压制,纵然与万国为敌,掀起滔天巨浪,他们又能奈我何?”

朱标的眼中闪过一抹精芒,便是道。

“不全对。”

朱棡微微摇了摇头。

“为什么?”朱标有些不解的看向朱棡。

“强大的火器配备,是让我们拥有掀桌子的底气。”

“但大明要做的事情,是以全方面碾压之姿态,让这世上的诸国,永远都追不上大明的步伐。”

“直至宝剑开刃,剑锋席卷天下,以此鼎定我中原称霸世界之势。”

朱棡又是揽过朱标的肩膀,方才笑道。

“我明白了。”

对此,朱标也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大明,的确是在进行全方面的发展,以求打下坚实的基础。

毕竟吞并天下,绝不仅仅是这脱口而出的四个字,而是一场长达数年的谋划,才有极小的可能成功。

“五龙同朝,当真是恐怖如斯。”

宴上,再未曾开过口的李文忠,望向眼前的这一幕,心中默默的闪过这个念头。

朱元璋乃天下真龙,这是事实。

朱标国之储君,乃为幼龙,这也是事实。

晋王朱棡志在天下,未来必定有所作为,恐怕不输朱元璋,所以自然也是龙。

至于秦王朱樉,燕王朱棣,李文舟又是深深的看了一眼。

他绝对不会看错人,这两位日后也绝对不凡,再加上这几兄弟的感情之深厚,所以誉为龙,绝不为过。

那只要他们不自相残杀,绝对能鼎定大明千年的光景。

随后,李文忠又是看向眼中泛起崇拜之色的李景隆,心中更是打定主意。

无论如何,都要将儿子教导成才,以求李家后世香火不灭永昌。

直至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朱元璋才有些不舍得,告别了李贞,踏上了返回皇宫的车辇。

但即便是在路上,朱元璋也仍是看向朱棡几兄弟道:“有时间,就多去看看你们姑父。”

说话间,朱元璋又是长长叹了口气道:“毕竟这看一眼,就少一点。”

“儿子明白。”

他们明白朱元璋的意思,也是齐齐点了点头道。

人活七十古来稀,这已经是十分罕见之事,特别是在古代,这已经是长寿了。

再加上李贞的身体一直都不好,所以还能再撑几年?

而即便是朱标他们不知道,朱棡这个通晓明史的人,岂能不知?

洪武十一年,曹国公李贞去世,时年七十六岁,朱元璋追封其陇西郡王,谥号恭献,追赠“三世皆为王爵。”

就是李贞往上刨三代,都被朱元璋追封了王爵。

其曾祖父李五二,中奉大夫,陇西王。

其祖父李六二,资善大夫,岐阳王。

其父亲李富(李七三),荣禄大夫,陇西王。

其妻子朱佛女,孝亲公主,曹国大长公主。

再加上其子李文忠,死后也被追封为了岐阳王,谥号武靖。

可以说是一门五王爵,这得是多大的殊荣啊?

但可惜,李景隆不争气,要不然一门六王爵,也不是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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